最开始,兰霄以为是三人的打扮。
三个人里面,就兰霄穿得最好,沈徽穿着白衬衫和绿裤子。兰鸿福穿得很随意,一看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就像是大小姐、小市民和农村青年的组合,确实有些奇怪。
然后,兰霄就想到了餐点数量差距。 失去身体的我也要在提瓦特活下去
座无虚席的早餐店里,顾客们虽然穿得光鲜亮丽,但也只是一碗粥撘配馒头。
和他们一对比,兰霄这桌就要豪华许多。不仅人人一碗粥和一个馒头,面前还有一个青团,一串油条……
因为是第一次在外面吃早餐,所以沈徽跟兰霄和兰鸿福一样,都把店里所有的种类都点了一道。这家早餐店生意火爆可不仅是味道好,种类齐全也是原因之一。兰霄那桌是几乎摆满了的,可不是豪华,简直就是有些浪费了。 原著小说网
最后,兰霄才明白是原主这张脸的比例最大。
那些人的目光扫过他们的穿着,在桌上留了一会,最后停在她的脸上。兰霄进来这么久,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脸才这些人目光停留得最久的地方。
吃早餐期间,兰霄甚至听见了男人吃痛的声音:
“婆娘,轻点,耳朵要扯下来了。”
“扯下来了就扯下来了,我看你只要有这双可以看人的眼睛就行了。都一把年纪了,还盯着人家小姑娘不放,真是给老娘丢脸。等我回去告诉你女儿,看你以后在她面前还抬不抬得起头!”
听到女人的话,男人连忙求饶:
“别别别,我不看了还不行吗?可千万别告诉那丫头,不然我这老脸可就在她学校丢光了。”
“哼,都是当爹的人了,还是这么浮躁!亏你还知道这丢脸……”
唉,真是美色误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