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好包子,沈徽又拿了双筷子转身回去。
看到他的动作,兰霄只以为他是觉得早点太烫了,想用筷子夹。但是当看到他回来时的状态,兰霄就下意识的歪了歪头:
这是…什么,操作?
一米七几的大男人端着手,手里拿着串满油条的筷子,正好三根。
兰鸿福也没见过这种操作,但他不知道什么叫做很有生活品质,只觉得沈徽这样做很拉风:
这是故意做给小小看的吗?
用筷子串油条,可以防止油条在袋子里变温,保存酥脆。
放在以前,沈徽绝对不会这么讲究,而是直接把油条塞进嘴里。嘴里塞不到的就放在袋子里,提着袋子大步流星,边走边吃。可是兰霄在这里,他就不觉得这样做很麻烦了,反而期待兰霄对他露出崇拜的眼神。
只可惜,崇拜没有,疑惑倒是有。
疑惑过后,兰霄又忍不住在心里给沈徽点了个赞:
聪明!怎么我就想不到呢?果然还是油条吃的少了,虽然说想到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如果兰霄写年代文,就有可能会知道,这种行为不只是沈徽一个人会做出来,过去的精致阿拉(上海人)都会带着筷子去买油条。
东西才刚出锅,正热乎着,于是兰霄就从荷包里掏出了鸡蛋。
兰母知道今天兰霄要去镇上,一大早就起来煮了鸡蛋。三人是坐拖拉机到镇上的,这时候,鸡蛋还是温的,正好可以吃。
跟沈徽拉扯一番把鸡蛋给了他之后,兰鸿福就和兰霄一起默契的敲碎鸡蛋。
把鸡蛋剥到还剩底部一点蛋壳的时候,兰霄就把鸡蛋送进嘴里,一口包!其实也没有,这是家鸡蛋,兰母养了几年的鸡,鸡蛋个头可大了。虽然也不是一口包不下去,但大概率会噎着,所以兰霄是两口解决的。
鸡蛋表面白嫩光滑,娇养长大的兰霄嘴唇是淡粉色的。一白,一粉,对比很是鲜明,兰霄仅仅只是一个吃鸡蛋的动作,就看得沈徽忘记了敲鸡蛋。
可能是因为接受了这具与众不同的身体,所以习惯了别人的注视。又可能是早餐店里本来就很多目光在自己身上,兰霄一时间似乎没察觉到沈徽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