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但是不用了,”陈昼将干净的袍子和罗勒以及报春花放在一起,然后发出吃吃的笑声,“我要让他的每件衣服上都染上同一种味道,这样他只要一直闻到这种气味,就能立马会想到我了。”
瑞莎:“······”
行吧,这也算是一种策略。不过——
“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吗?”瑞莎问。
“什么叫这种类型?”陈昼说,“不,阿希姆是最好的,就像罗马一样,无论我喜欢什么类型的,最终都会通向他的。”
“可你不觉得他话有点少吗?”瑞莎说,“他看起来还有点凶。”
“怎么会,”陈昼立刻为阿希姆辩解,“他的话一点也不少,只不过大多数时间没到他想说的话题上,不然他就能一直说下去,而且书上不是说过吗,少说废话,谨言慎行是聪明的表现,这说明阿希姆很聪明······还有凶,你是认真的吗?阿希姆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也许吧,反正他也只和你说话,你当然更有发言权。”瑞莎耸耸肩,“但是恕我直言,有这种印象的人不在少数,因为就算是弗留利男爵也会和佣人们说几句话,偶尔开开玩笑,而男爵已经算是很难相处的了。”
陈昼明白瑞莎委婉的话语背后的意思,他们已经到阿奎莱亚有一段时间了,可就连她一个语言不大流畅,又没什么关联的外人都结识了几个像瑞莎一样的朋友,可是阿希姆除了弗留利男爵的邀请,根本不和任何人打交道。
陈昼心里为阿希姆获得这样的评价有点难过,在她也知道,阿希姆完全有这样做的理由,他的童年经历伤痕累累,换成她自己经历过这种事,别说是和别人做朋友,正常讲话恐怕都有困难,可陈昼又没法在这里跟瑞莎解释背后的原因。
“我发誓,那只是看起来的,阿希姆一点也不凶,他很温和,而且很善良。”
陈昼一边将报春花和衣服包在一起,一边低着头说道。
······
“这是给我的吗?”阿希姆笑着将白袍接过来,接着将身上穿着的脱了下来,抖开陈昼送来的那件穿上身,“是我的错觉吗?还是你施了什么魔法,我觉得它好像变得更柔软了。”
“呃······也许那只是因为你爱屋及乌吧。”陈昼心虚地说。
衣服变软,这并不是什么错觉,而是因为她不小心把报春花放在衣服里太久忘了拿出来,导致花朵微微腐烂弄脏衣服,她又奋力洗了好几次,确保上面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后,才重新晾晒,导致被反复揉洗的地方布料稍微有点失去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