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买卖

朝兮麻利地把背包丢了过去,像丢过去一个烫手山芋,临走时还不忘了提醒他:“记得付金条,送到城郊杨泗庙斜对门的小院。”

扬长而去,潇洒如风。

“佛爷诚不我欺。”一直沉默的解九幽幽来了这么一句。

张启山形容朝兮是说他有一种不顾别人死活的随性。

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待自己,也不在乎会不会激怒别人。

但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情绪很稳定,不是喜怒无常滥杀嗜血那一款,当朋友是有点儿危险,当个临时伙计、能办实事也足够了。

“从本家里出来的,多少都沾点恃才傲物的性子。”张启山不以为意,“这回下去只是先探探路,正好也试试他的才干。”

“可是我总觉得,他不是傲。”

解九若有所思。

他最擅长设局、揣度人心,可是看不透朝兮心中所图——总不可能真是为了钱吧?

张启山冷笑一声。

“是什么都好,只要能为我所用。我连我那几个蠢货上峰都容忍得了,没什么不能容他的。”

“佛爷说的是。”解九释然了,开玩笑说:“而且,佛爷的这位族人相貌出众,世上难得,就是放在眼前也觉得赏心悦目的,有些脾性不妨事。”

既是玩笑话,就没想过得到赞同,可解九没想到张启山居然点了点头。

他往窗外看了看,心道这太阳也没从西边出来啊。

张启山摸摸那背包,隐然有些睹物思人的意思,心想,确实长得赏心悦目的。

睹赃物,思贼人,省略一下,怎么就不算睹物思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