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世事多荒唐,谁付谈笑中

地煞之主 推陈 2335 字 8天前

“没问题,但最多只能看五页。”

陈晋就拿起一本翻看,不过只看了两页就放下了。他可不是真得想看,而是持一种批判的态度来观摩。然而作者写得着实太粗糙了,完全的赤膊上阵,连基本逻辑都不讲。再加上言语贫乏,描写空洞,着实提不起兴趣。

店员本以为他试看后肯定按不住要买,谁知道陈晋根本没购买的意愿,又去翻其他杂书了。

这些杂书内容乱七八糟,有志怪、有趣闻、有演义,总体而言,就一个字:短!

基本为短篇故事,寥寥一百多字,长的,也不过几千字左右。

在这时代,是没有长篇小说的,成不了书。

翻过一通后,在店员幽怨的眼神中,陈晋还是买了两本杂书。

白天逛街,晚上垂钓,顺手投喂“憨憨”,如斯过了六、七天光景,收获颇丰,见识大涨。

期间与憨憨的关系越发熟稔了,这货甚至敢出水上岸,站在陈晋的身边了。

看得出来,祂对陈晋颇具亲和度。

小主,

这不是偶然,而是陈晋身怀文庙的逻辑结果。

妖物精怪,天生本能想要化形成人,那它们就必须苦修,以及接受教化学习,否则的话,怎么行走?怎么说话?

不管对人,还是妖怪,都不可能生而知之。

对于憨憨的出现,小倩倒没有丝毫惊诧,她身为鬼修,胆子比常人不知要大了多少。

“公子,伱把它降服,收为灵宠了?”

陈晋回答:“没有,只是瞧着顺眼,我喂它吃肉,它给我赶鱼。哪天别了,便相忘于江湖。”

小倩“哦”了声,她不大明白这属于什么样的关系,听着像朋友,可公子为何要与一头初开灵智的鱼怪当朋友?

实在有点荒诞了。

又或者说,鱼怪是来求公子赐教的,属于学生的身份。

这才更为贴切。

但公子为何要点化它呢?

每天驱赶来的鱼虽然好好吃,但用来当拜师礼,却远远不够。

也许,这就是有教无类的意思吧。

在短时间内,小倩想了很多。其实她自己,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鬼修身份,给人的印象是阴森可怖,生人勿近。

事实上也如此,小倩极少离开过村子,而生活的日子,几乎不分昼夜,在很长的时间里头,她总是睡在棺材里的。

这样的自己,怎会受人待见?

小倩从不敢想象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所以当初父亲要她当陈晋的侍女,她是很不情愿的。

不单不情愿,还有对未知的害怕,甚至不知该如何跟陈晋相处。

出走岭南的那段旅程,陈晋负责赶车,而小倩则主要睡在车厢内,两者之间,鲜有交流。

时间改变了很多,从最初的生疏抗拒,到了如今,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如沐春风。

现在憨憨黏在陈晋身边的感觉,大概也是如此吧。

一人、一“鬼”、一妖。

三者排列在一起,阵容甚为古怪,好在这边偏僻清净,无人来往,要是被外人撞见,恐怕要生出诸多事端来。

把文庙街逛荡完了,陈晋的足迹继续往外面扩展。他听说附近有座神庙,颇为灵验,于是今日特地前往看个一二。

小倩由于修炼《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有些感悟,要留在家里闭关,也就不跟随了。

……

江流滔滔,岸边垂柳,风吹细细。

一群儒生结伴出行,谈笑风生,时不时张口吟诗,同伴们立刻拍手捧场叫好,一派其乐融融。

他们大都是秀才功名,已经约定明年一起参加乡试,志同道合,于是合群结社,名曰“群英社”。

社长正是程明。

骨干若干名。

在这时季,众人多得空闲,有闲又有钱,四处游玩,流连忘返。

人群中,两名女生最为吸睛,不再做男装打扮,而是换上了长裙。

不过程艾有些闷闷的样子,少见欢颜。

同伴刘佳道:“艾儿,听说那鱼神庙的签十分灵验,有求必应,你要许什么愿?”

“呃,还没想好。”

“这有什么好想的,咱们女子家,自然是求个好姻缘。我想过了,我爹上次说的徐家公子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