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人制
殷历2006年4月15日。
宜:出行、祭祀、入殓、签订合同。
忌:结婚、乔迁。
周家老房子的灵堂里,周瑜在亲戚和学长张伟的注视下,签署了协议。
“按照《大夏联邦法典》第一万三千零一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周勇军先生的遗嘱中,房产、财产、公司股权等金融财产都全部由其独子周瑜继承。”
这一句话,直接让灵堂中的某些人脸色骤变,正要张口说些什么,但都被家族长辈的发言给捂住了嘴。
“小军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以前日子艰难,我们也没有帮得了什么忙。
娃儿也怪可怜,辛苦大半辈子,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
我们这些人,以前也没有在这些事上出力,财产都留给周瑜娃子也是应该的。”
这位身形消瘦的二爷爷拦住了那些亲戚的闲言碎语。
见状,张伟紧张的情绪缓和了许多,接着讲道:“房产的继承,您还需要到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这四份资料就可以。
等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您就可以到储蓄机构办理过户,继承周勇军先生的财产。”
西蜀泰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谦就在一旁看着这些人,等到场面安静了,他才走到周瑜面前,面色严肃道:“请出示一下身份证。”
再一次检查了身份证和档案之后,李谦拿出了一份文件,让周瑜签名、按手印。
一整套流程走完后,继承文件和一封泛黄的信件被放在周瑜面前。
“请节哀,这是三年前,周先生在我们事务所保存遗嘱时,一起存放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