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草寇与冠军(五十四)

自侦部 门不再负责举报线索的审查

初查和立案

,

而专门负责控告 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后交付侦查案

件的侦查工作

这样

,

自侦案件的工作模式就形成

由不 同部门负责的

以立案后交付侦查为分野的

两大板块

,

这两大板块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衔接

,

有分工又有合作

,

一方面有利于控告 申诉检察部

门对举报线索统一妥善地管理

,

以及 自侦部 门严

格依照法律规定集中精力侦查破案

,

另一方面又

从工作运行机制上设置 了部门间的相互制约

,

绝 了侦审合一

,

为严格公正执法

提高办案工作的

质量和效益提供了保障

作 者 重 庆市巫 澳县检察院

适用寻衅滋事罪的

疑难问题及对策

汤 晓慰

随意殴打他人

,

造成被害人重伤

死亡的

严皿后果的如何定罪

寻衅滋事行为人所表现的

随意殴打他人

” ,

其 目的是为 了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寻求个人精神

上 的满足

,

其矛头的指 向决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

社会关系

,

也不局 限于某个特定 的对象

,

往往不计

小主,

后果

,

造成被害人重伤

死亡

那么

,

刑法应如何评

价 在司法实践中有几种不 同的认识

第一种观点

认为

,

应 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其理由是 行为人实

施殴打他人的行为只是打人取乐

,

使 自己精神上

得到满足

,

没有特定的伤害或剥夺他人生命的故

,

且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 的

第二种观点认

,

应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数

罪并罚

从罪刑相适应的角度来看

,

寻衅滋事罪的

法定刑决定 了他在客观方面不能包容重伤

死亡

的危害结果

因此

,

凡在寻衅滋事时随意殴打他

,

造成被害人重伤

死亡后果 的

,

为了真正体现

刑法罪刑相一致

,

不放纵犯罪的原则和要求

,

就不

能 以寻衅滋事定罪量刑

,

所 以第一种观点明显不

足取

那么

,

对在寻衅滋事中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