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草寇与冠军(五十三)

好的法律没有得到 很好 的执行

,

立 法宗 旨和 国 家政 策 就不 能

落实到实处

所 以应通过职业技 能培训 等方 式加 强 司法 队伍 建设

,

使事罪存在 问题 的 完善

【关键词 】寻衅滋 事罪 争议案件 问题 完善

寻衅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衅 随意殴打

骚扰他人或任 意损 毁

占用

公私财物 威者在 公共场所起 哄闹事 严重破 坏社会秩序 的行 为

虽然

我国法律已 经 明确规定 了寻衅滋事罪 但是仍然存在相 应 的 问题 , 文

将进行叙述并提 出完善建议

寻衅滋事罪存在 的问题

一 立 法 方 面

寻衅滋 事罪的前身是

年刑法规定 的流氓罪 修订后 的刑法对

寻衅滋事罪罪状进行 了 具体 的规定

,

立法者 期望 改 变原 来 刑 法 中流 氓

罪的模糊

不好操作性 的状态 但这并没有很好 的解决实践 中出现 的 问

题 存在 立法上 的不足

构 成要件不明确

寻衅滋 事罪的法律规定用 语都存在 含 糊 不清 的地 方

,

匕如 寻衅滋

事罪条文 中的

随意

强拿硬要

的等相 关规 范 的构 成要件 规 定不 明

《刑法修正案八 》虽然对寻衅滋 事罪进 行 了相 关修改 但是

情节严

’ 、

情节恶劣

等客观方面入罪 标准仍 不 明确

另 外

,

寻 衅滋 事罪 的

构成要件表述上 与侵犯公 民人身犯罪和侵犯公 民财产罪 的客观方面也

多有重合和交叉

立法上 的不 明确

不 具体是 导 致 司法 实 践 中应用 混

按照检察机关 内设机构的职能和管辖分工

,

控告 申诉部门对举报的侦审分离与 自侦部门对案

件的侦审一体化并行

由于相关规定过于复杂

,

使二者契合处形成一边缘地带

,

也就是控告 申诉

部门对举报线索的初查处理职权的拥有和限制

,

这种职权的过分分割

,

表现 出一定范围内的不确

定性

,

导致对举报线索的初查与处理在控告申诉

部门的割裂

,

初查后的立案工作完全被纳人了 自

侦部门的侦审一体化机制中

对这一工作模式作

上述的清醒认识

,

是笔者本文对 自侦案件的立案

与侦查探究的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