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胡同就已经如此了。
当宁卫民的脚站在五号院门前,亲眼看到五号院那实实在在的大门口时候。
他心里所产生的那份激动和兴奋,实则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为别的,除了因为想象和亲眼目睹的感受不一样之外。
更重要的是,因为“坛宫”的工程,和古建队的专家接触久了,他已经粗通一些古建的知识了。
比起原先初次走访马家花园时,毫无疑问,此时他能看懂的东西更多了。
所以今天这一眼看去,他当场就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了这个院落门前,所显示出的皇家气度。
要知道,在等级森严的王朝制度里,人和人之间,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同存在有着巨大的差异。
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了住宅上。
大官高官就住大房子、好房子。
一般官吏就住一般的房子。
布衣平民自然就要住品质差、空间小的房子。
早在明朝洪武年间就颁发了有关宅邸建造规制的法令。
规定官民所建四合院不得造房九五间,即面阔九开间,进深五开间。
因为九五之数为皇帝专用,官民不得与天子共享。
四合院也不能建造歇山转角,重檐重拱,绘画藻井,朱红门窗,因为这些均为皇家宫殿即神堂庙宇专用,官民不得仿造。
什么人就住什么房子,这是封建王朝一条不能逾越的清规戒律。
即便是皇亲国戚,也一样不能随便建造房屋,必须严格按照皇家指定的规制行事。
到了清代,相关建筑规制其实远比明代更为细致。
因为清代的每个皇帝上台,都要亲自制定各级官吏及皇亲国戚宅院的建筑标准。
诸如正房几间,厢房几间,房基多高,大门多大,涂什么颜色的油漆,砖瓦是什么质地,都有严格规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