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
“他们看起来风尘仆仆的,而且订完房间倒头就睡,我不知道他们在昨晚之前赶了多长的路,但他们肯定不愿意浪费时间在这里,看他们带的枪就知道,热沃没有用得到这么多长步枪的地方。”
裴伦的想法和他所说的一致,如果只是为了防身,没人会带着那么大一杆枪出门,手枪比这方便得多,而且更容易保养。热沃有那么多长步枪都是几代人慢慢积累的,种类和品质都能梳理出时代发展的痕迹。
而这些新房客手里整齐划一的枪支类型则证明了他们的身份不一般。
他上个月接待过来自萨沙市的军人,他们之间给他相似的感觉,但裴伦也不敢断定这些新房客就是士兵,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的衣物大小不合身,看起来像是从平民身上抢来的。
不过只要他们还没有被证明是强盗,裴伦就有权利挣他们的钱。
“你要是好奇的话,自己可以去见见他们,不过我不保证他们不会觉得冒犯。”
说到这儿,裴伦偏头听了听声音,马厩后就是旅店后院的围墙,他的积蓄就藏在仓库附近,要是那些汉子想做什么坏事,他在这里就能听到。
艾斯拒绝了这个建议,他看小裴伦的样子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这位老板也一无所知。
送走了裴伦,这些侦探返回到临时租住的房屋继续讨论,他们在要不要提防这些新来的枪手这件事上有分歧。
十几个携带长步枪的枪手来到热沃显然不是常见的事,尽管他们没有亲眼见到那些人,但也相信这样的装备非一般的组织可以凑齐,如果这些人不是从萨沙市离开的士兵,那他们的身份来历就值得推敲了。
罗宾汉啐了口唾沫,转手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上劣质茶叶冲泡的茶水。
“草了,我昨天睡得特别早,根本就没见到他们来的样子。”
“谁不是呢?难得晚上没那么亮了。”基特把杯子递过去,罗宾汉没理他。
放下茶壶后,罗宾汉端着茶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奇怪道:“伊恩那小子去哪儿了?我今天好像没见到他,昨晚他也没回来。”
“我只知道他今天是去教堂了。”兔子艾斯说,他给自己剥了块糖,含在嘴里后便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椅背上闭目养神。
“反正这里也没有别的工作需要他。而他听到旅店里出现怪物的事后就变得格外热情,似乎想要为本地人做些贡献,我干脆给他放了假。”
“他哥哥的尸体一定把他吓坏了。”庄稼汉基特撇了撇嘴,从怀里摸索起来,他记得自制的卷烟还剩下几根。“杀死夏尔的怪物可不在这里,而且也已经死了,他这么做根本没有意义,只是给本地人做白工罢了。”
罗宾汉哼了一声,他倒愿意为这位小兄弟说些好话:“基特,我敢打赌,你要是见到那些尸体后会变得比他更糟。你那颗庄稼人的心脏可受不了那样的画面。”
基特的手僵在怀里,偏头看他:“你们当时看到了什么?”
“在你出门抽烟的时候,我们可是负责了收尸的工作。”罗宾汉把杯子放下,面容严肃起来:“你们知道蜘蛛是如何进食的吗?”
基特的身躯抖了一下,他已经想到了一点画面。
“我当然知道了,它们会用一种特殊的毒素融化猎物的肉,喝光肉汤后还能保证外壳完整。”
“那你应该能想象到这种方式运用在人类身上会是怎样一番后果了吧?”罗宾汉用冷森森的语气问他。
基特不说话了,而兔子艾斯虽然仍闭着眼睛,眼皮用力的痕迹却怎么也掩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