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这时候是可以的,可初夏怕以后他们在跟血蛭一样吸上来,不能给他们一丝机会。
初夏凉凉的扫了刘淑兰一眼,继续往下说,“并对双方协议与义务做如下约定……”
下边内容大致意思就是签订协议后,双方互不干扰,互不承担义务,生老病死各不相干等。
此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后悔,否则需要赔偿对方十万元。
对于约束的内容写的比较详细,并且标注了与初家几个孩子也在没有任何关系。
最后加了一句,“初夏为感谢初正义和刘淑兰的收养,自愿付抚养费五百元钱。”
下边初家的每个人都签字按手印。
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留着去街道办手续。
写完了断绝书,刘淑兰眼巴巴的看着初夏,“钱呢?你不说给我们五百块钱吗?”
初夏轻嗤一声,真为她的智商着急。
她怎么会给她们钱?
那么写,不过是防止他们以后拿抚养过她这点做文章。
“给我打张收条吧!”初夏看向初正义。
初正义认命的写了一张五百块钱的收条。
“三天之内,我要在报纸上看到断绝关系的声明。”
“那东西呢,你都给我。”初正义不死心的想要把他的把柄拿回来。
“呵,我给你了,你会相信我手里没留底吗?”
收好东西,拎着那个装了一套衣服的小包,初夏把刘淑兰新买的衣服和鞋都留下了,她不缺这些,断就断的一干二净。
她不是原主,不会因为原主的情感就跟这家人牵扯不清。
如果他们是好的,那她会尽一份赡养义务,可显然他们不是。
今天就跟这家所有的一切都画上句号吧,等手续办完,她再送他们一份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