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斯麦伦的大火点亮大雪下的昏黄天幕,让人一时分不清雪光和火光哪个更亮。拜伦斯·瑞弗姆站在张牙舞爪的铁艺大门前,任由红光照亮她的脸。明亮火光不是生活的救赎,她知道自己此举会出现的最坏后果是什么。
她会死得比里面那些人还要凄惨。
可就算不这么做,自己的下场也未必会比这光明。
……
“你说那火不是她放的?”陈桐满头问号。别说是陈桐,就是小A也不知道作者单独在文本上标注的这一行小字意味着什么。
可作者这样模糊着写的意义在哪里?
算了,再探再报。
……
拜伦斯·瑞弗姆回到利威尔的时候,所有人都大感意外。见那场大火没有带走这恶劣血缘的幸存者,其他人纷纷揣测这火是不是她放的。
你瞧,根本不需要证据。
人们更乐意相信自己所听所想。
要问拜伦斯为什么回来?那当然是因为她的根系还在这里。候鸟对自己的出生地总是有所眷恋的,不管它的气候是不是不再适合它的生存。
尽管众人指指点点,但拜伦斯确实通过了犯罪动机和手法审查。一个四岁且常被欺凌的角色,就算情理上不被认可,但定罪还是很需要考量的。
然后故事就行进到了陈桐所处的现在,拜伦斯的生计要靠偷窃和采摘过活。她也试着做过一些雇佣的活计,但都被她的名声和瘦弱的身板所连累,干不长久不说,挨打挨骂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