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也的确是这样,见到兰霄的第一眼,沈徽就已经想好了他们孩子的名字。
虽然说注定是白想了。
第一次大半天都在外面上工,虽然吃了只鸡,但到了下工的时候,兰霄还是饿得肚子直叫。好在这次的声音没之前那么大,不然在场这么多人,兰霄的脸得熟了。
就在记分员记好兰霄的工分后,兰鸿福拿出了兜里的东西。
兰鸿福知道兰霄一定饿了,提前干完活。成绩比沈徽他们差点,但他和彭傲菡的成绩比其他人都要好。
急匆匆跑回家拿了兰奶奶早就煮好的红薯。跑过来这段时间正好让红薯冷到合适的温度。把红薯给了兰霄,兰鸿福也没冷落沈徽:
“沈队,我们不同路,你又是男人,小小是个女孩子,身边离不开人,我就不送你了。
咱们明天再见!”
看着和兰霄并肩的兰鸿福,沈徽第一次感受到了寂寞,他也好想和兰霄一起回家。
不过好歹,现在可以天天看见她了。
想到这儿,沈徽也就没那么失落了,放好锄头,转身一个人回去。
走在路上,兰霄一点一点剥着烤熟的红薯。表面有点黑,还硬硬的,那是烤焦了的部分,也是最好吃的地方。
吃完红薯,兰霄一双手都有点黑,还沾了红薯的粉。
到河边洗了手,甩干水,就有人叫住了她。
“小小——大福!”
百家村里除了兰家人,这样叫原主的就只有王家兄弟了。王家兄弟中,只有老大年纪比兰鸿福大,叫他大福。老二和兰鸿福差不多几个月,但也和老三一样叫他大福哥。不为别的,就为了和兰霄一个称呼,跟她更般配。
“小小——大福哥!”
“小小!!!大福哥!”
看来,创业、团结、友爱三兄弟齐了。 我的分身天生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