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兰霄才发现已经回了别墅。看着眼前干净整洁和外面完全不一样的环境,兰霄问:
“为什么回来了才告诉我?”
“项链不重,挂在脖子上也不碍事,一时兴起就回来了。”
其实,根本不是因为这个,马霄凌是看见兰霄和那些人待了这么久,见她和一个女人那么亲密有些吃味。又不想兰霄再因为别的被引走了注意力才没告诉她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把钻石项链戴在脖子上,马霄凌总有一种兰霄用手圈住他脖子的错觉。
十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所以······
距离虽然短,但也是需要时间的,再刻意压制一番,也就没那么明显了。
“刚才那些人,你认识?”
兰霄都和那些人聊了起来,明明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他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可还是要问。因为他对那些人的说法不感兴趣,他只想听兰霄亲口说的。
“那些人是原主认识的,她从九岁开始就一直在那个女人开的地下拳击场里打拳,那个男人也是那个拳击场的人。”
“地下拳击场?湖市还有这样的地方?九岁就开始上擂台,那她是不是三岁就开始练拳了?原来她九岁的时候就已经远远的把同龄人甩在了起跑线上。难怪我不是你的对手,这差距太大了!”
因为刚刚到救人,身上弄脏了,所以兰霄是站着的。她换了只脚着力:
“有光的地方就会有黑暗。地下场所,农村不一定会有,但城市里是一定有的。越富裕的城市,这样黑暗的交易场就越多。
她从来就没有练过拳,战斗似乎是她与生俱来的本能,她天生就是为了暴力而存在的。
她那个时候也不是很厉害,和成年人是一个水平。只不过多了些灵活,脑子里又有很多在电视上学到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