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
人潮涌动的街上,刘健华和一个身穿绿色长裙的女孩肩并肩走在一起。
女孩一双茶色的眸子,亚麻色的长发被风吹起,她身姿柔美,气质出尘,远远看上去就和仙女差不多。
这位女孩名叫祝明悦,是刘健华他们单位的同事,也是他现在的女朋友。
她家境优越,长的也好,各方面都挑不出毛病来,这样一个女神级别的人物,一出现就吸引单位不少男同事的注意力。
刘健华在她所有的追求者中不算最好的一个,却是最贴心,也是追她追得最认真的一个。
经过多年的不懈追求,女孩最终被他打动,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转眼过了五年,两人早已到了适婚年龄,双方的家长在催他们的婚事。
祝明悦也经常在他面前提起身边朋友都已经结婚了的事。
祝明悦是华城人,华城的彩礼最少也要一百万,加上车子房子各方面的费用,没有个七八百五这婚肯定结不了。
祝明悦家里疼她,也不想他们年轻人压力太大,就放低了要求,彩礼和车子都可以不要,但房子一定要有,他们可不想自己的女儿婚后还居无定所,跟他到处租房子住。
这边房价不低,刘健华全部的存款加起来都不够首付,他实在没办法了,恰好刘玲的丈夫去世,才打起了刘玲的主意。
“今天我爸爸妈妈又打电话来催了”,祝明悦嘟起嘴,语气有点不满:“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娶我啊?”
“快了”,刘健华心不在焉道:“再过两个月,我一定娶你进门。”
算算日子,再过一个月就是刘玲的死期了。
说起来,这刘玲对他还挺好的,要什么给什么,也算算个不错的长辈,他还真有点舍不得她呢。
不过仔细想想,只要刘玲一死,他就能霸占她的房子,娶明悦进门 ,他倒也不怎么伤心了。
刘玲的身体不好,医生也说了,她估计活不了几年了,既然如此,他早点送她下去和姑丈团聚又有什么不好呢?
反正她早死晚死都得死。
再说了,姑丈一死,她这姑姑没了依靠,她一个人孤零零活在世上,他也不忍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