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会在打发时间的东西上浪费时间,尤其是面对越来越多吟游诗人胡乱编写的奇幻小说,加之总有人喜欢有事没事出来碰个瓷什么的,倒不如伸伸腿来得痛快。
可当我们躺在床上,扒拉着自己正追的小说,但更新的章节却像屎一样拖沓,还没来得及觉察到倦意,便有种痔疮发作的错觉。
要知道,大多数人在看书时虽然并非一目十行,但也不是在做阅读理解,多半是看了什么就是什么。毕竟我们不是写书的,没那个闲工夫去承上启下。
“骑士与公主”,“养父与后母”,这些词藻已然泛滥成灾。但在克莉丝汀想来,如果骑士最终没有被公主活活玩死,养父最终没与后母手拉手共赴英灵殿,那她是绝没继续看下去的可能。只因那些套路看几年就行了,炒冷饭不可怕,可怕的是冷饭粘锅了还视而不见。
除了看书时的矫情,克莉丝汀也会偶尔写点东西,相比较于看书时,这时的她更显纠结。
从用词到段落,从语气到标点,或许她写出的东西不是最好的,但可能是最用心的。斟字酌句早已成为一种习惯,还好她不以码字谋生,不然早就饿死了。
时间一晃来到了午后,只见克莉丝汀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望着夜空,恍惚中仿佛有流星划破天空,从夜幕到远方再到心中,沾染着月色的气息,如恩宠,更似解脱。
又或许只是夏夜中的假象,在我们转身之际便乔装换样,把痕迹镌刻在某本日记里,然后仿佛从未来过。
一本书籍应该是对精彩内容进行精彩处理之后的精彩呈现,它无关雅俗,只因文字总是冰冷的,读它的人与文字本身并无瓜葛。正如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能说就多愁善感,翻过《百年孤独》的人也可能轻浮气躁。
更何况每个人的断句习惯皆是不同,同样的一段文字在不同人的眼中,皆有不同的解读。而克莉丝汀更是其中的极端者,喜欢咬文嚼字的她,喜欢灵感的逝一而过,就像我们小时候用手指捻过的书角,沾染上黑色的墨迹,但终究会被清洗干净。
那些落在纸上的文字便是我们的人生,两个字是彼此,一句话是想念,通篇则是那道不尽的迷茫。文字总是反反复复的消失又重现,或许是为了着成一部优秀的典藉,也可能到最后依旧空无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