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火都可以赚的盆满钵满了。
王旭一副萌新不懂的青涩高中生模样:“没,我只是不打算走歌手这条路,不然肯定签咱们公司。”
“不过如果我以后有什么新的点子和歌,也会优先考虑咱们公司。”
说话间,已经是咱们公司了,感情上就给人一种拉近的感觉。
会说话!
这是王旭给人的第一反应,言语之间,已经把自己放在了公司的位置,哪怕他没说加入公司,已经当自己是公司的人了。
舒坦!
话到了这一步,丁景清即便再想签约王旭,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这是小辈。
所以在毛肚下锅后,大家一起捞毛肚,然后商量合同。
简单来说,王旭就只负责录歌,配合宣传,剩下的一切由丁景清他们公司负责。
渠道,发行,宣传,合作商……
所以丁景清提出的是,一成。
这已经很给面子了,要是换做他们公司新人,即便歌再出色,也最多分一成而已。
毕竟人家担风险,后期都是人家公司的。
王旭自然也懂,《老男孩》这首歌的受众是有一定限制的,不可能一个娇滴滴的少女就喜欢,从一定方面来说,传唱度不可能是大江南北。
但即便如此,哪怕盗版横行,王旭收益一成,一万块总是有的。
当然,张淑静他们也提出过五千块买断,火不火他们都认了,但这个被王旭拒绝了。
开玩笑,我拿出的歌不可能不火好吧?
没有再继续挣分成的问题,王旭一成也知足,一万块够他继续折腾了,所以当下表示,可以签合同。
“等下,我先去认一个人,回来再跟你签。”丁景清突然说道,目光盯着三个进了包间的人。
王旭他们还没搞懂,丁景清就从前台拿了一瓶很好的酒,笑咪咪的敲门,然后这才微微半鞠躬的进去。
张淑静也认出来进办公室的那几个人:“那三位应该是我们新接触的电台的负责人,我们刚搭上线,合同还没签,所以景清得多去活动活动。”
这个很正常,他们公司能搭上人家,借助人家的渠道,算是高攀了,难得见到人家负责人,自然得赶快去跑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