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追梦

幻世迷域 幻与镜 1345 字 12天前

我是龙鲨。

不,我是冯莎莎。

对,我是冯莎莎,是“追梦”组织的一个普通队员。

目前,我们已经过了9道“门”了,这是第10道“门”,天知道,这样的“门”还有多少扇!

我想离队,我想退出这场无意义的游戏。

雷队死了,为一个刚来不久的少年挡了刀子。

律叔死了,他还没过他的40岁生日。

阿文死了,他死前都还惦记着自己没写完的小说……

好人都死在了前面,而活在最后的人,不是魔鬼,就是疯子。

雷队救下的那个少年便是这样的疯子,可能也只有疯子,才能活到最后。

听外人说,这个疯子原来并不疯的,直到在上一扇“门”里死光了队友,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疯人。

“追梦”组织里的人痛恨这个疯子,但又不能没有他,因为疯子的破门效率,确实比正常人高——虽然每次死的人也很多。

但为了所谓的“真理之门”带来的希望,无数人前赴后继地奉献出生命。

虽有怨言,但也无可奈何。

若不进“门”,所有人都会被诅咒成食人的怪物。

而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我也快疯了,精神污染时时刻刻都在侵蚀着我的每根神经。

但,我不能疯。

一旦进入堕落状态,我会直接死在那个疯子手上。

好在余得水一直支持着我。他明明那么瘦弱,他的肩膀却比任何人都有力量。

思思妹妹也很坚强。她才上小学啊,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勇敢地走到了现在,明明自己害怕得不行,还是拼尽全力去鼓励队伍里的每一个人。

她就是一个小天使,但是,却来到了如此烈狱之中。

思思的哥哥,陈华年,脾气不太好,不过待人真心不赖——他的火焰不知保护了我们多少次。

但是,我身边仅存的温暖,还是死在第10扇“门”中,死在了那个疯子手上。

我也死在了他手上。

“灵魂比羽毛轻,上天堂,反之,下地狱!”

神话里的阿努比斯摆弄着手里的天平,审视着我们。

灵魂怎么可能和羽毛比轻重?这根本就是个死局!

我们站在一杆巨大的天平的一端,急速地下坠。

过程中我们拼命地丢掉身上有重量的物品,但依然阻止不了天平这端的持续下坠。

显然破题的关键不是丢掉重物。

再这样下去,所有人,都会跌入地狱。

这个时候,那个疯子出手了。

但,是对我们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