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盗窃犯“陈小青”的身份

一枝一叶 楠之香颂 1318 字 20天前

“宝宝,我想给你花钱。”

经老高再次向派出所长催促,“陈小青”盗窃案也有了进展,“陈小青”是李沈曼花钱买的假身份证。现在还没抓到人。李沈曼,原名沈曼,四十岁,未婚。此人有案底,N年前,她曾以医大大夫家属的名义,向几个想到医大住院的患者或患者家属收了介绍费,却没给人家办成事,拿着钱没影了,后来被人家告到公安局,她父亲给人家退了钱,并和警方讲了女儿的情况:沈曼上高中的时候就暗恋一个男同学,后来男生考上了大学,在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都是佼佼者,而男生喜欢另外一个女孩,也根本不知道沈曼对自己有想法,更别提有什么感情方面的暗示了,只是在毕业纪念册上留言“祝你进步”。可沈曼这边就入戏了,到处说自己和男生发生过关系,精神受到刺激,因此没考上大学,她把男生说成是陈士美,考上大学才将自己给甩了,为此沈曼的父母还找过男生的家长,男生父母选择了报警。到了这时,沈曼的家人也觉得她有点不对劲,经医生检查,诊断为臆症,服药一段时间才恢复正常。几年后,沈曼再次陷入幻想当中,声称自己的丈夫是医大的博士,姓李,也正是在这个时期,她骗了别人的钱。从来没人见过她的丈夫,如果问,她就说丈夫去香港工作了,还将自己的名字从沈曼改为李沈曼。改户口的时候民警不给改,因为她父母都不姓李,怕引起歧义,李曼坚称自己的丈夫现在香港工作,按香港的习惯,女子出嫁后随夫姓,比如范徐丽泰,叶刘淑仪,民警向她要结婚证书,她拿不出来,后来,沈曼的父亲亲自来派出所求情,民警才为她改了名字。

当小志听说沈曼就是“陈小青”时,非常震惊。其实,经过细品,他也意识到沈曼是个骗子,只是为了撑面子嘴硬而已,但是从未把妻子店里的投毒盗窃案与这个人联系在一起。

卓玲有诸多不解,“你说,沈曼怎么会有维仁的签名照片呢?”

“既然沈曼家以前是在医大校门口开书屋的,那就解释通了:维仁的导师给他介绍的女朋友在外地上学,两人需要互换照片,维仁应该是本想拿底片去照相馆冲洗,结果顺手把它夹到要归还的漫画书里,忘记取出。沈曼早已暗恋维仁,发现书中的底片后自然不会还给维仁,说不定还臆想这是维仁对她有那种意思。因为每次借书还书都需要签名,她可以毫不费力地模仿维仁的笔迹。”

他们讨论了一会沈曼,很多问题都解释通了,只有两点无法解释:她是如何知道卓玲的店址的?她为什么对我们如此仇恨,以至于要毒害狗狗?

小志说,“第二点只能用心理扭曲来找因果了。”他没回答第一点。

卓玲想起,每提到维仁这个名字时,沈曼的脑袋便神经质地微微颤抖。当时也分不清她是爱到极处,还是心虚。

小志说要出去一趟,卓玲见他还拿着手电,问他要干什么去,让他多穿点衣服,小志应了一声便出门了。

十多分钟后,小志回到家,他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