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阚彧之看来,盛清欢开律所这事纯属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激情投资”,丝毫没有进行过市场调研,也不考虑跟盛氏集团的主营业务差的有多少万八千里。
然而盛清欢并不这样认为。
在盛清欢看来,如今的法律行业和当初的教育培训行业一样。当大家都开始关注教育和法律的时候,就是风投疯狂进入的时候。
正如盛清欢所言,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开一家律师事务所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依然是现在。
因为现在,风投资本还在关注教育领域,法律领域则仍然是现在的蓝海。
当资本的力量尚未嗅到这片蓝海的时候,谁率先进入,便能率先捞到更多的金子。
加之,盛氏集团本就有各行各业各种遍布全球的生意,这种天然的优势会为律师事务所带来源源不断的案子,律师事务所也会反向加持盛氏集团,让盛氏集团的客户向更优质量发展,反向作用以至于可以获得更好的商业声誉。
如此看来,盛清欢果然是不可多得的商业六边形战士,思路清奇,胆量果然,行动力更是迅速的无可挑剔。
筹备开设律师事务所的大部分都被盛清欢安排的明明白白。
一些需要肉身前往各个政务大厅办理各种材料的差事都交给了阚彧之,盛清欢甚至还给阚彧之配了两个行政助理专门处理这些事项;起草各种章程合伙协议等文件性事项都交给了陈让团队;跟律师事务所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都交给了高煜团队;律师事务所的场地设计装修跟进则由唐宋团队负责接洽。
叶上秋和林晚晚作为创始合伙人中资历最浅的两个,只能帮助唐宋团队一起选择一些律师事务所的软装和色彩搭配。尤其是儿童、女性客户专属会客厅和家事客户专属会客厅这类需要从女性角度细心考虑的装修领域。
至于盛清欢本人的主要工作则是通过各种融媒体、自媒体等为律师事务所的开设做各种预热宣传。
按照事先的约定,由于林晚晚和叶上秋还没有拿到律师执业证,且两个人都不想太高调宣传。因此,叶上秋和林晚晚对外身份为律师事务所筹备组人员,并非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