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后,田家一案也审理完毕。
李禾先是写了奏本上交景平帝,随后又写了题本上交朝廷,等待朝廷最后的命令。
毕竟田永现在还是官身,最后的处决还是被要朝廷下令的。
不过李禾也将田家强买的田地都按照账册还给了百姓,同时田家买地的银钱也特许他们不用上交。
毕竟当时田家也是用了许多下作手段,给这些百姓们带来了许多损失。
李禾在题本上自然写了自己的初步处理,毕竟要是真的等朝廷下令,这些百姓们来年的耕种就耽误了。
抄家的时候田家的所有的财产都被封了起来,自然下面的人也有许多手脚不干净的,只要不过分李禾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有有身契的奴仆都被发卖,没有身契的则是被放回了家,除了一些贴身衣物之外并不允许他们带别的东西走。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被搜查的衙役搜出来之后就被衙役们私吞了。
最后田家抄出来的田地一共有三千多亩,其中包括隐田一千多亩,铺子十三处,包括府城的三处跟惠来县的十处,现银一千三百二十七两,地契十六张,多是县城里的,房契三处,其中府城一处,县里一处还有惠来都凤仙村一处。另有古董字画不计数,家具木料若干,首饰三箱。
李禾都没想到田家竟然这么有钱,一想到这么有钱竟然还这么贪,他就觉得审案的时候应该多打田永几次。
李禾的奏本是直接送往京城的,题本则是过了知府徐伯文的手,不过徐伯文有心跟李禾打好关系,也就没有为难,十分干脆的将题本送往了京城。
地方是没有直接直接上书给朝廷的权利的,除非你是地方大员,不然都要告诉自己上官一声。
当然,你要是想扳倒上官那就另论了。
朝廷的命令下来的很快,抄出来的土地全部充公,归于县衙管理。
地契房契商铺等也是归县衙管理,但抄没出来的银子跟古董字画等都需上交国库。
当然,里面也说这些东西运送不易,可以换成银两再行上交。
最后忙活了半天,县衙是一两银子都没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