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也看了许久。
张丁征总结的很是到位,也给了些许的见解,虽说写的很多,但在朱翊钧看来有价值的就六条。
第一条,就是人力之察,大明朝开展海贸之外,人力短缺,这是有目共睹的,而张丁征也知道这一点,这一点是困扰陛下的,他竟直接给了解决方案,“观海外之行,如葡萄牙船队,见有幽黑之人操持粗役,其状甚众。此或可资我用,然其非我族类,可置于海外,为我劳作,弗使入我大明之境。或购于葡夷,或后图他法,皆为海贸添力之举。”
就是将船上的苦活,交给这些黝黑鬼来做。
开海至今,死亡率最高的群体,就是来自于在船上干体力活的人,为了解决朝廷人力短缺,可直接买黝黑鬼,或者,直接找到这些黝黑鬼的老家,也抓一批……
这一条,朱翊钧也想了许久,张四维提了出来,这多少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再怎么说,也是出自书香门第,心也能这么黑。
第二条,就是洋势之御。“葡夷与西夷,其于西洋海上,权势颇盛,船坚炮利,臣之船队数逢,险象环生。若非军备,几为所乘。宜遣水师劲旅,巡弋西洋,镇抚海域,保我商路无虞,使彼不敢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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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海船在航道上是需要保护的,要不然,碰到西洋船只,只怕他们心生歹念,朝廷的水师要在航道上有所存在,这样能够威慑西洋诸国。
第三条,据地之建。“西夷、葡夷于西洋诸岛,皆设据点,以控海疆。我大明欲兴海贸,通航道,亦当效之。择要地而据,屯军驻守,方可根基稳固,往来畅达。”
简单明了,抢地盘,自己建,哪有抢的来的快。
第四条,税政之理。“今之船贸,税制紊乱,账目纷杂,朝廷征榷,如乞于路,权柄未彰,利入无恒。宜整饬税则,严管船商账目,使财赋归公,商贸有序。”
朝廷收税,就跟跪着要饭一样,不应该如此,官府应该更严格,要站着把饭吃了,把钱收了,还不能少……
而第五条,算作是第一条的延申,中转之置,“寻海外旷土,地僻人稀,距大明未远,辟为中转要地,船队泊此,易换劳役,补给修整。既利贸易周转,亦得人力之便,且防异俗扰我邦本。”
意思就是,不管大明朝的船队从哪里出发,海上的劳工不属于船队,而是有着自己身份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将船弄到这个中转地,而后,大明的子民坐船周转回来,换上一批买来的黝黑鬼,继续远航……这样会减少大明劳工的死亡率。
其六,利禄之分。“海贸之业,岁取利二至三成,余者尽归朝廷。所营诸事,必遵国法,合宫闱之规。于海上交涉诸夷,亦秉圣意,宣我朝威德,护国家之利……”
这个算作是张丁征的承诺,他只取两成的收益,而后全归宫里面所有,在承诺之后,他也要了作为官商的的权限,就是在必要的时候,能有跟海外诸国的交涉权……
朱翊钧看完之后,不动声色的将册子扔到了案子上。
朱翊钧知道,张丁征提出来的每一条,都是未来的,想要真正的落实下去,需要五年,十年的时间……不过,朱翊钧也清楚,万里之遥始于足下,第一步,永远是最重要的。
朱翊钧看向张四维,轻声道:“你这个儿子,有点意思,朕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