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嘭”的一声闷响,让原本趴在墙边缓口气的混混领头身子一颤。
蓝恩高大的躯体已经站在了那些在地上刚有点回神的混混身边,斗篷下的靴子抬起来,接着像是打桩机一样跺下去!
干脆利落,一个混混的脖子就被踩成了钝角的样子。
他没流出什么血,就好像蓝恩在给这位混混头子做示范:不想弄脏场地,就该用这种手法才对。
混混头子一如既往的有眼力,他颤颤巍巍的低下头,表示自己学到了。
这群人都毫无反抗能力了,蓝恩这才顺着刚才看见的脚印,往嘟嘟房子的楼上又走了一趟。
他最后只发现,二楼的书橱之中少了一本书。
嘟嘟变成的矮人只拿了这东西,然后转头就离开了。
线索不好找,尤其是对一个变形怪来讲。
幸好,他刚刚才又抓了一个‘线索’。
——
出于给自己未来的职业经理人一个好印象的考虑,蓝恩将房间里的尸体全都拽到了外面的街道巷子里。
会不会被沿街的乞丐们发现,猎魔人并不在意。
反正这事儿很快就会结束,他们反应不过来的。
混混头子现在走在前面领路,他在七拐八弯的建筑缝隙之中,将蓝恩和特莉丝带进了一片陌生的环境中。
这里是诺维格瑞的贫民窟,虽然跟其他区域并没有物理隔断,也没有明显的分界线,但是蓝恩是初来乍到,而特莉丝则只是在诺维格瑞买了个度假别墅,平常用来放松。
他们俩都没来过这地方。
一进来,蓝恩就觉得烂泥帮这名字确实贴切。
跟诺维格瑞主要道路都铺石砖的标准不同。
这里的路面石砖已经破损的看不见痕迹了,泥土重新裸露出来,并且在居民们的生活排水、排泄过程中变成泥泞的混合物。
有居民为了走路方便,而在泥潭、水坑上铺了木板,但是就连木板都被泡坏、又被踩的陷进了泥里。
民房普遍歪歪扭扭,上下两层加盖的样子就像是没堆整齐的积木,看着好像就要倒了一样。
房子上的红瓦顶已经褪色成了橘色,墙面上的墙绘涂层也发黄脱落。
木质的楼梯、把手上是年久失修的裂痕、缺损。
来来往往的不见什么健康年轻人,更多是穿着破烂,唉声叹气佝偻着腰的中老年人。
在这个地方讨生活的黑帮,在诺维格瑞里绝对上不了台面,因为他们一定捞不到油水。
烂泥帮的名字绝对合适。
混混头子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蓝恩和特莉丝也在后面跟着。
靴子底下传来滑腻的深陷感,让人恶心。但是猎魔人已经习惯了。
只不过跟荒野村庄里的条件差不多而已。
七拐八弯之后又是七拐八弯,在这片区域私搭乱建的房屋很多,因此房屋之间的狭窄道路就更繁琐复杂。
而如果没有混混头子这个本地人带路,蓝恩估计很难注意到这片区域。
当走进这片区域后,领头的混混头子显然是这片的‘名人’。
他一路上或是点头,或是抬手,跟不少人打了招呼。
“嘿,马什。今天赚了多少?”
“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