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了,等你死了,世上又少了一个可以做我酒友的人。”
陆小凤道:“你到现在,也没有一丁点儿羞愧之心吗?”
霍休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一般,目光奇异地看着陆小凤:
“羞愧?我为什么要羞愧,拿钱办事,本就是天经地义。
这世上,只要有钱能拿,做什么事不是做呢?
庄稼人收割稻子拿去卖钱,青衣楼收割人命获取报酬,他们的本质有何不同?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选利润高的呢?”
陆小凤冷声道:“但我见到的你,虽然是天下第一富豪,却穿的不如一个土财主,你既然不缺钱,为什么过着这样的日子?”
霍休抚摸着酒壶上闪闪发光的宝石与金丝,语气中带了丝丝狂热:
“陆小凤,你是个有趣的人,但却不懂得金钱的魅力,钱财是那样的耀目逼人,把它花用出去,就好像把自己的心挖给别人。
那些消耗品都是没必要的开支,能省一点就是一点,衣裳能够蔽体就足够,鞋子能穿上就行了,要那么好做什么?
唯有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地契山林……这些东西,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他们就是我的心肝,花钱就是在割我的心肝!”
说道此处,霍休又幽幽道:
“青衣楼是我的摇钱树,它源源不断地给我吐出真金白银,已经成了我性命的一部分。
陆小凤,你混进青衣楼,一定是想管一管这里的闲事。但不是所有闲事,你都有能力去管。
敢动我的青衣楼,就是在动我的命根子!”
若是小皇帝在这里,他恐怕会对霍休的这番言论有一丝丝惺惺相惜,然后毫不犹豫地夺走对方的命根子。
但站在这里的是陆小凤,他只感到悲哀。既为自己少了一个朋友而难过,又为世上竟然有霍休这种人而伤怀。
霍休这样的人,哪里还是一个正常的人呢?他把那些金银死物看得和性命一样重,但他并没有从它们身上得到真正的快乐。
那些金银就算换成了石头,对霍休而言也没有什么差别。
他已经是天下第一富豪了,但过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乡下有排场的财主。
他不能从日常生活中得到完满的享受,并且内心的贪欲就像大海一样永远不会被填满,他永远得不到满足,这种病态的心永远也得不到解脱。
霍休觉得自己很好,他已经完成了自己面对曾经的酒友的表达欲,于是便挥了挥手,七个青衣人顿时向陆小凤围攻而上。
事实证明,爱管闲事的陆小凤能一次次在管闲事中全身而退,并且活蹦乱跳地闻名四方,他的实力是毋庸多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