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感觉天都塌了!
这才过几天好日子啊!
怎么就这样了?
露露也是,怎么敢去做这种事情啊!
她没觉得云思露是被冤枉的。
负责这事的是国安局。
这个部门,只有证据确凿,他们才会抓人。
同样,他们抓了人也不会走一般程序,而是直接定罪然后严惩。
云母突然想到个问题。
能惊动国安,那可不是一般的案子。
像庆云精神病案,因为影响特别恶劣,在舆论方面可能威胁国家安全,才由国安负责。
莫云豪等罪魁祸首全部判了死刑。
云思露仅凭她一个人,竟然能够让国安亲自出手,这犯的事可想而知。
她的下场也可想而知。
想到这,云母有点悲伤。
怎么说也是宠了二十几年的女儿,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感情。
但比悲伤更多的是急切。
露露是必死无疑了。
而她一死,她的财产就全部变成遗产了。
如果按照遗产法来,她和云父一人继承一半。
这怎么可以!
一想到老东西可以翻身,还凭着本应该属于她的财产,云母就很不甘心。
得想办法见露露一面,让她立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自己。
只是,云母的如意算盘是打不响了。
首先就是,她根本就没有机会见到云思露。
其次,云思露的财产也全部被充公了。
她造成几千个人减寿,这笔钱分作两部分用。
一部分用来给丁老他们研究解药。
另一部分则是用来赔偿这些因云思露减寿的人。
当然,此时的云母还不知道这些,还在徒劳的想要继承云思露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