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义也是自己也来的,方氏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世人都尊敬读书人,何况这还是个举人老爷,施家父子几人说什么也不进屋,怕打搅了李章义。
李章义的画工颇为了得,寥寥数笔,香菱就跃然纸上,眉眼神韵没有不像的。
柳氏啧啧称奇,“就是这眉心一点,要是红色就更好了。”
“在下出门时未带朱砂,三哥家可有?”李章义有些懊恼,没想到这一点,他只带了墨锭来。
施家是小商人,怎么会有朱砂?
“朱砂是没有,咱们用胭脂不就成了!”柳氏笑道,她早觉得香菱眉间的红点像是胭脂点的了。
进至内堂,从梳妆台下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粗瓷碟,是柳氏一直舍不得用的胭脂。
“我来点!我来点!”施益丰看李章义画画,几笔下去就是活脱脱一个香菱,马上封他做了自己最崇拜的人。
他原本最崇拜的人是集市上捏面人的小老儿,就想长大后跟小老儿一起去捏面人。
可是那捏面人的小老儿,捏那些他熟悉的人物倒还好。有一次,来了个客人,花了几倍价钱让小老儿照着自己的模样捏一个。
施益丰觉得,除了衣服的颜色与大致轮廓,那面人与模特没有一点像。
但是客人的要求也不高,尽管不像,还是给了钱,拿了面人满意地走了。哪像李举人这个,连颜色都没有,可就是香菱的模样。
点一个点而已,李章义自然不会不允。
柳氏要拿筷子,李章义说自己有多余的笔。
这是七岁的施益丰第一次摸到毛笔。
施元寿的意思是,要施益丰以后继承家业炸糍粑,所以也没有送他送上学。家中没有读书人缘故,施益丰当然不会自己产生什么想要读书的念头。
可方才他见祖父与叔伯们对李举人的恭敬,又看到李举人传神的画工,将笔握在手中的施益丰,心下有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李章义教了施益丰握笔的姿势,施益丰深呼吸,以近乎朝圣的心情用笔尖蘸了胭脂,点在画中香菱的眉间。
一笔下去,画中的香菱更加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