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这些钱,回头再找机会慢慢给艾玛也不迟。
艾玛将金币小心地放进自己裙子内侧的口袋里,用针缝好后一抬头,便撞见金发女孩好奇地望着自己的目光,不禁脸一红,解释道,“东西放在这里不容易掉,而且取的时候也方便些。”
“哇,”陈昼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早期的防盗口袋吗,“你的手真巧啊艾玛,能给我也缝一个吗?”
“这怎么成呢,”艾玛着急起来,“伊莎小姐的衣服都是专门做的,缝上口袋就不好看了,这些都是佣人才用的。”
“谁说的,我觉得可好看呢,而且口袋其实放在外面也很好啊,如果在外面走累了,就可以从口袋里拿出些糖果还有点心来吃,出门购物的时候,口袋里还能装些钱,想吃点什么、买点什么,随时从里面拿出来买就好了,这怎么就不好看了,实用就是最美的。”陈昼从小最喜欢带口袋的衣服了,作为一个社恐人士,把脸装进口罩里,把手插进口袋里,是他们社恐人士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小心穿了一件不带口袋的衣服出门,她简直不知道该把手往哪放!
所以她对于口袋的爱是纯粹的、怀旧的、从一而终的。
“对了!”陈昼拍了拍脑门想道,“我觉得你这个发明很好,我要把这个记下来,如果把钱包系在腰带上,很容易被小偷偷走,但是如果做一个口袋的话,小偷不容易偷,而且携带还方便,又不容易掉,这个点子太棒了!可惜现在没有专利局,不然艾玛你完全能申请一个专利。”
艾玛听不太懂什么“专利”,但她可以看得出来,伊莎小姐是真的很欣赏她的这个小口袋,并不是客套而已,而且是真的真的很想要,这种欣赏和喜欢让她也忍不住高兴起来,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创造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忍不住脸颊发热,结结巴巴地笑着说,“哪里有这么好啊,伊莎小姐,你又在开玩笑了,如果你喜欢的话,那我就给你缝一个吧,但是不能缝在礼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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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陈昼连忙拿出了自己的几件睡衣、常服,让艾玛在腰侧和裙摆内侧都做了口袋。
于是陈昼一边看着艾玛缝衣服,一边和她聊起天来。
“艾玛,你家里总共有几个人啊?”
“五个,父母亲,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还有我。”
“你们兄弟姐妹关系好吗?”
“妹妹挺好的,还会经常给我帮忙做东西,弟弟不行,他太烦了。”艾玛说完摇摇头。
陈昼忍不住笑了,“你们关系真好,真羡慕你们。”她小时候可希望有个兄弟姐妹来着呢。
“伊莎小姐,别这么说,利兰少爷对你也很好啊,你可是他的心肝宝贝。”
利兰是布兰切特伯爵夫妇俩的儿子,听说已经十二岁了。
“我都这么惨了他都不来看我,他就这么对待他的心肝宝贝啊?”
“利兰少爷还在约克郡求学嘛,”艾玛安慰道,“而且他夏天就要回来了。”
如果是个金发大suai哥,或者自己当真是个十岁小女孩,陈昼也许会兴奋一小下,但作为一个内壳是二十一岁的“老阿姨”,她对一个上小学六年级的小屁孩不感兴趣,“要是我也像你一样有个姐妹就好了。”
“唔,”艾玛想了想说,“可惜杰特老爷和西琳夫人没有孩子,不过我记得安娜夫人娘家那边有您的几个小表妹呢。”
“真的吗?她们在哪?”陈昼的眼睛顿时一亮。
“在巴伐利亚。”
陈昼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好家伙,巴伐利亚跟这里隔着英吉利海峡,还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
“别担心啊,”艾玛说道,“再过几年,等您大了,肯定还要去巴伐利亚的,到时候就能看到您的表妹啦。”
“真的吗?”陈昼不由得有些期待,她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