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搂搂抱抱,营长?”
杨庆和眸色深沉,一整天都郁郁寡欢,直到下工回家。
“小榆,你喜欢当兵的吗?”
杨庆和试探性的开口,他不是不相信于松榆,可心里就是发堵。
“喜欢啊,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谁会不喜欢啊?”
于松榆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她在现代时,就对当兵的人有莫名的好感,来到这也不例外。
杨庆和的脸上流露出些许失落,原来她喜欢这样的,如果自己听父亲的话,乖乖回去当兵,她是不是也会更爱自己呢?
“嗯?怎么突然问这个?”
于松榆给他递了杯水,笑的一脸纯真。
“呃....我爸希望我回城去部队上历练,我还在犹豫呢!”
杨庆和端着水杯的手不自觉的收紧,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的说出这句话。
如果小榆同意他回去,那他还有退路吗?
“你觉得怎么样?”
杨庆和苦笑,心也不自觉的收紧。
“挺好的呀,能早点回城也不错!”
这么久了,于松榆对杨庆和的家世也有所了解。
父亲是高官,杨庆和肯定是回去更有发展前途。
如果他父母同意他们两个结婚,那把她带走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你就那么想让我当兵吗?”
“也不是啊,主要看你的意愿。不过基于对未来前途的考虑,自然是早点回城好!”
于松榆说的也是实话,村里再好再惬意,也比不上京市。
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包括他们日后的发展,甚至将来有了孩子。
难道让孩子跟他们一样,在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继续生活下去吗?
“总之啊,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支持你的!“
于松榆自然而然的坐到杨庆和的腿上,细嫩无骨的小手攀上杨庆和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