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半天,夜里,我跟麻杆悄悄的进了村,这个村子还真不小,大约有百十户人家,我们来到那伪装成弹棉花的小院里,里屋的地面上有一个大洞。
酒鬼刘的人已经挖了好几天了,我跟麻杆今晚就下去试试。
北方的土层松软而又干燥,挖起来并不费劲,我运铲如飞,掘进的速度极快,麻杆跟在我后面负责往外运土,上面有人接应。
我体力极好,加上我跟麻杆纯属于外援,所以我们表现得很是卖力,中途我都甚至不曾停下休息片刻,就是不停的挖土。
等到上面的人喊我们交接班的时候,我跟麻杆已经挖了快二十米长了,这个速度是他们几班人马加在一起一整天的工作量的两倍。
酒鬼刘手下的人都被我这一手所折服,打心底里不敢再不敢小瞧我们了。
上面负责散土的那几个哥们可算是累坏了,搬运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我在下面挖土的进度,我上来以后,这几个兄弟对着我跟麻杆直竖大拇指!
回到县城的小旅馆里,酒鬼刘也是对我的手艺大加赞赏,有了我的加入,预估打穿到墓室的时间将会节约一倍,这样咱们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麻杆都安排的是晚上的活,白天我们就窝在这小旅馆里睡觉,夜里就出去干活,我似乎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一连几天下来,速度不减当初,那几个散土的哥们都累得实在扛不住了。
“杨风兄弟,冒昧的问一句啊,你从小吃啥玩意儿长大的啊?怎么体力这么好,我们实在跟不上啊!”其中一个哥们忍不住向我抱怨道。
“跟你们一样,吃五谷杂粮呗。”说实在的,我从小过的都是苦日子,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我当初在鹿特丹的跳蚤市场淘到的那枚金刚杵,我找了一节绳子穿起来戴在脖子上,我感觉得到,这东西似乎源源不断的在向我体内传输着能量,那种感觉难以描绘,可我却能实实在在的感受得到。
时间一天天过去,地道也越挖越长了,根据酒鬼刘的推算,再有个两三天应该就能接近墓室了,这几天大家都铆足了劲,更加卖力的干了起来。
盗墓这活,其实并没有想的那么惊险刺激,很多时候都是枯燥并且无聊的。
酒鬼刘盗墓的经验极其丰富,手下各种各样的人才都有,盗墓在他这里就是流水线式的作业,大家各司其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