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爵这才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将短笛收回口袋里,恭恭敬敬朝雷洺鞠了一躬。“你好,我是左爵,是跟香宝在秋蝉山认识的哥……朋友。”
狗屁朋友,他刚刚想说的,其实是哥哥吧。
臭不要脸。
他可要看紧自家小白菜,不能让外面不三不四的臭小孩给拐走了。
*
另一边,“脑袋二号”被一脚踹进了泥堆里,用嘴挖了半天坑,才把自己个儿刨出来。
差点没给他憋死。
他“呸呸呸”地吐掉嘴里的泥,脑袋瓜子还晕了一会儿。
左看看右看看,正准备找路回去的时候,看到不远处又驶进来一辆黑色的轿车。
司机下车,打开后车门,走下来一个白色衬衣卡其色西裤的少年,身形不高,气势十足。
戴着副金丝眼镜,衣冠禽兽模样。
两人熟门熟路走进了刚刚黑衣人所在的居民楼。
哇哦同伙。
他金光闪闪的立功的机会来了。
“脑袋二号”再次兴奋地一蹦一蹦跟进了居民楼。
门是关上的,他只能把耳朵贴在门上,隐隐约约听到了“实验”、“防护罩”、“动物”、“人”几个字眼。
“脑袋二号”的智商其实是不算高的,普通人听到这几个词估计早就联想到人体实验了。
他却傻乎乎地根本没把这几个词关联到一起,还以为是自己听漏了所以听不太懂。
但是很幸运的一点,他的所见所闻是与雷洺相通的。
听到脚步声的时候,“脑袋二号”不慌不忙发动吸星大法,用嘴唇子把自己像吸盘一样吸在了门上。
等一行人下了楼,他“吧唧”一下掉下来,眼冒金星,嘴唇子都有点肿了。
滚了两圈,再次一蹦一蹦下楼去了。
到了楼下,他躲回自己之前刨出来的坑里,露出一双眼珠子观察一行人。
他听到那些黑衣人叫那个穿白衬衣的“少爷”,估计是个小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