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的北京,真正的暑热尚未到来,夜间从窗子吹进来的风是舒缓而凉爽的,足够令酒气醺醺的人寻回几分清醒。
料理完李取闹留下的烂摊子,应付了最厌烦却也习以为常的酒局,回到新月饭店时,已是午夜时分了。
二楼的一间雅室里,张日山随意地扯开领带,连同昂贵的手工剪裁西装,都抛在椅子上,赤足走到窗边。
繁花似锦的四九城在深更半夜也是灯火通明,夜晚的什刹海是属于年轻人的狂欢,不过他所在的街道已经沉眠。
偶尔的偶尔,才会有没眼色的醉鬼闯进来聒噪,但不超过一分钟,就会被守夜的棍奴丢出去——是真正意义上的“丢”。
张日山吹了会儿风,又看着昏黄的路灯静静发呆。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伸手拉开了最底层的一个抽屉,打开夹层,从里面取出一封泛黄的信笺。
信封上的邮戳是一座苍茫高耸的雪山,来自遥远的西藏,原材料是劣质的牛皮纸,胜在防水耐磨,历久而不破损。
封皮上是爽利挺秀的柳体字,他曾经见过的,写着他的名字:张日山。
日出东山,光照九陌,向阳而生,不坠暗夜。
确乎是个好名字,但是他辜负了。
他轻轻叹息,取出信纸,小心翼翼地展开,就像过往的许多年月、许多次,去默念那些已能一字不漏背诵出来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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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日山:
见字如晤。
写信是通知你一声,张启山死了。再过几天,会有人把尸体寄给你,记得及时收,不然就烂了。
不用猜,不用查,就是我杀的。
原因就不用我重复了吧。他干过什么,你们干过什么,你心里清楚。他本就该死,也注定会死,只在早晚而已。
让他多活这些年,是我落魄不济、能力有限了,我得检讨。
随信附上张启山的脸皮。
嗯,这玩意儿怪膈应人的。想起我为了救人不得不戴着这张脸见人,就更膈应了。
此处省略一万字脏话,反正我写信时已骂过了。
好了,现在说正事,张启山死了,你有两个选择。
你可以宣布张启山的死讯,用他的尸体去给高层交差,解释为什么你们关在格尔木疗养院的那个人会被“张启山”带走。
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但你需要保证你有足够的理由说服高层相信你,并且接受“办事不力”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