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就知道但丁为什么会这么高兴了,此刻剩余的几个土着男人在和一群野猪对峙着。
我去!一群!
尼玛,你们部落的人都是这么生猛的么。
这里的野猪群有大大小小六只,最小的估计也有八九十斤,而那只两只带队的一公一母更是有五六百斤以上!
它们大概是见这里面长时间没有了土着的居住,所以便是一家子组队来这里面找吃食来了。
野猪的嗅觉极其敏锐。它可以凭借嗅觉寻找食物,像在地下深埋的块茎、种子等食物都能依靠嗅觉发现。
其嗅觉还用于识别同伴、寻找配偶。在野外生存环境中,野猪能通过嗅觉察觉周围环境的变化,比如提前嗅出附近潜在的危险,像猛兽或者猎人的接近,进而及时躲避危险。
它们之所以敢进入到这部落里面来也是因为这里长时间荒废,导致霉味把人的气味覆盖住。
若是有人在这里面居住,野猪是绝对不会冒险进入到人类的生活区域的。
另外大家都只知道狗的嗅觉灵敏,可是猪的嗅觉比狗还强两倍。这也造就野猪是一种很机警聪明的动物。
现在我总算是知道但丁那家伙为什么要去关部落里的大门了,他们是想把这一群野猪全部留下来啊。
马赛人是怎么面对狮子我没有看到过,不过我眼前的这些土着男人看那野兽的表情只有渴望,却是看不到一点的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