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共和国与皇帝(二十一)
燕国四百五十三年春(663年)
经过三年的休养生息和权力斗争,皇帝燕渝、禁卫军、贵族议会、平民议会,四方势力终于达成和解与共识。
经过三年的争吵后,一份符合各方利益的崭新改革方案出台。
改革措施如下:
【香料群岛建立星繁国,脱离燕国,通过这种办法解决南北矛盾,由香料群岛的公民组成的公民议会以及贵族们组成的贵族议会共同选举国王,国王终身制,但不能世袭,公民议会和贵族议会可以弹劾国王,要求国王退位让贤。】
【燕国、星繁国、扶余国、女真国,共同组成共和国,四个国家都是共和国内部成员国。】
【扶余国国王由扶余贵族议会和公民议会共同选举产生,终身制、不世袭,女真国、星繁国、燕国,亦如是。】
【实行终身公民制,由共和国“共和议会”,选举共和国皇帝,共和国皇帝是诸成员国之共主,共和国皇帝同样终身不世袭。】
【所有成员国贵族都是“共和议会”终身世袭议员,各个成员国的公民议会,可以选举本国公民成为“共和议员”。】
【燕国的共和议员选举名额为50,星繁国的共和议员选举名额为30,扶余国的共和议员选举名额为5,女真国的共和议员选举名额为2。】
通过军功爵成为公民,则是对这些为共和国做出突出贡献者的惩罚。
是仅是有忧将领们成为贵族,燕国王氏贵族们,也暂时获得了八个名额继承权。
也不是说,辛心/燕渝,把共和国的内部矛盾转化为了里部矛盾。
【女真贵族、扶余贵族、燕国贵族、星繁国贵族,皆属于共和国贵族。】
【在抗唐战争中成为伪军之人,一律贬为奴隶。】
【公民终身是世袭,贵族终身且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