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间隙之后,部门还是拿来了新的项目,这个项目相对来说虽然不大,但是比较特殊。江星晚和金卓都比较重视。
大约 3000 方左右的游客接待中心,以及配套的附属用房。从建筑的体量看,的确不算大,但是用地范围却很大。
项目用地在一个生态景区的山脚下,业主的想法是在山脚下做一个景区的集散地,特色建筑加上生态景观并行,打造一个景区门户形象。
但是这偌大的场地上,不仅有水塘,还有农田。这相对独特的地形地貌,使得项目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复杂的生态敏感性和景观兼容性问题,而并不仅仅只是建筑的问题。
拿到项目资料的的时候,这一片其实早在景区规划的时候就做出来相对应的规划,甲方的意思就是在不改变原有规划的格局之下进行深化并优化。
鉴于此,这个项目要充分考量如何实现建筑与自然景观的有机融合,怎样在不破坏农田和自然水系生态系统,保证可持续性和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打造出独具魅力且符合甲方想法的游客接待中心。
如此一来,必然是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了。
其实对于这个将近10h㎡的用地来说,3000方的建筑在景观面前,真的是算是很小很小的了,但是建筑作为游客中心的形象建筑来说,在景区又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问题便接踵而至。
那幽兰谷景区的这个项目,究竟是归属于景观部门,还是建筑方案部门呢?
这可不单单只是归属的问题,其背后还牵涉到项目负责人的确定以及产值的划分。
倘若项目归属景观部门,那么项目负责人便是景观方面的蒋雯雯,金卓只需作为建筑分项打好配合就好了,如此一来,所产生的产值自然就会是分项产值。反之,如果项目归属建筑方案部门,那么项目负责人就会是金卓,蒋雯雯作为景观分项进行配合,产值的归属也会相应改变。
理论上来讲,院里的建筑项目不算少,这类涉及到大面积景观设计的项目,按照常规逻辑,应该是要直接给到景观做主导的,建筑这边配合建筑单体设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