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判决有两个可能出现的,最好的结果和最坏的结果:
一个是退一个200万不到的押金!
另外一个则是要退掉将近几十个亿。
在这两个选择选项放在面前的时候,脑子有病的人都知道如何选。
两其害,择其轻。
……
申请调解!?
哈?
都已经开庭了!
原被告双方都已经当庭PK了!
所有人那一台什么都准备好了,瓜子买了磕了,正准备吃瓜,你说要求调解?
要求达成和解?
早不申请调解,晚不申请调解,偏偏这个时候来?
你丫的在玩呢?
搞笑呢,是吧?
按照法律程序来说,调解是贯穿于案件的始终的。
只要判决没出来之前都可以进行调解。
因为本案既然是民事案件!
原则上审判院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愿!
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双方能够私底下解决好!
达成合意!
达成和解合同!
那么作为审判院来说可以少个事儿!
快速的结案!
节省司法资源。
省时!省力!省资源!
何乐而不为?
最近一段时间案件以50%的比例增长着!
审判院里面的法官们已经是排除了时间!
卷的飞起,累的飞起!
调解成功。
节省司法资源,毕竟司法资源也是有限的,好吗?
法官当然愿意。
主审的三位法官相互对视一眼。
由其中一个主审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未出之前都可以启用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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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提是原被告双方都要接受调解,如果有一方拒绝,那么就不能够使用该程序!”
法官很贴心的说明。
毕竟这场官司线上的观众们可都看着呢,1000多万人。
这1000多万人能够通过法庭开庭的流程了解法律知识。
多好的普法机会。
法官在这里也借一个机会和网友们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
顺便可以节省一下宣传的费用。
这么好的普法宣传机会。
可不能浪费了。
“被告方既然你方提出了申请调解,那么原告方你方愿意调解吗?”
随着法官的话音落下,所有人的目光看向了罗凯。
罗凯坐在原告席上看,向了旁边的胖佛仙人:“胖佛先生,你觉得要不要同意调解呢?”
胖佛:???
你问我我问谁啊?
我好慌啊。
我好害怕呀。
害怕jpg!
罗律师,你别这样。
我只是来这里现场吃瓜凑数的。
“罗律师,你是原告诉讼人推选出来的代~表,所有原告都全权委托你来打这场官司,你说了算!”胖佛脑袋有些冒汗。
说话有些结结巴巴。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
不专业的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内,最好一句话都别说。
罗凯回过头来:“被告方既然你方提出了调解,那么我方也提出相对应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中的双方可以就调节的地点时间可以提出看法协商!
那么我方提出的条件就是就在这里当庭调解公开调解,原告方你方提出了一个要求,我方也提出一个要求,1对1,很公平你看怎么样?”
“我提的这一个要求,相信没有为难你吧?相信你会同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