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法官:被告律师解释不清就当场送走吧!

“放开我,放开我!”

“我没有犯法,我没有犯法啊,你们走开走开!”

“电视剧里面不是这样演的呀,我看电视剧就算是毁坏了证据,也只不过是罚点钱啊,你们干嘛?哎呦……”

“律师龙律师救我啊,赶紧救我啊!你不是说你无所不能吗?王牌大陆是猛的一批吗?没有什么你解决不了的事情吗?”

“走开,别碰我,别碰我,小心我之后找你们麻烦你……”

搞事的这哥们儿疯狂的挣扎着。

然而正义的执法人员可不会给他任何的机会。

强行直接押走!

搞事的哥们儿直接被拘了!

直接当场送走!

法官给予这个人的处罚,不是什么行政处罚。

而是刑事处罚!

刑事立案!

众所周知,扰乱法庭秩序的处罚有几个等级!

从轻到重分别是口头警告,当场处以罚金或者管制,然后拘役以及最为严重的有期徒刑。

从行政处罚到最为严重的刑事立案。

都直接包全了。

行政处罚的话最多就是法官当庭斥责。

严重一点的话要求其缴纳罚金或者被送进去关个15天。

过后基本上没啥事儿。

对于后代考试什么的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

一旦进入刑事立案之后。

那么就严重了。

这意味着要坐牢。

这意味着犯罪。

是的,这是犯罪。

不但本人要进去蹲上一段时间。

而且他的儿子或者其他后代以后考试什么的会受到影响。

基本上就算是断绝了上升之路。

这才是最大的附加带着的隐性处罚!

不过这哥们儿身价不菲的模样,估计下一代人想要走考试这条路不在考虑范围吧……

人家不屑!

人家有更好的选择!

根据法律条例:

【扰乱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其中涉及到本案当中的犯罪情节,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触犯本罪。

再比如: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嗯!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

直接套用在刚才搞事儿这哥们的身上:

当庭毁坏证据,扰乱法庭秩序,不听法官制止。

嗯!

甚至在被抓走的时候还威胁。

好家伙。

这是嫌自己进去蹲的时间不够长是吧?

加重情节。

直接给他安排上。

这哥们儿平时可能是用钱解决的事情次数多了,以至于让它产生一种莫名的错觉,整个世界都是可以用钱来推动的。

犯的事儿没事儿,我去高价聘请律师来帮忙,打官司来为自己辩护。

法庭秩序重新恢复。

备份证据启用。

反正都是电子数据,提前备份好三份的……

如果这里毁坏了,在检方那里还有三份备份。

总的6份!

所以说刚才那哥们儿所作所为,完全没有任何的作用。

他所毁坏的,只不过是电子数据的一个物质载体而已!

一张储存行车记录仪拍摄过程的SD卡而已!

所以……

在被带走的时候,他在走廊里面听到法官模模糊糊的启用备份证据声音传出来的时候,整个人是处于极其崩溃的状态。

心态炸裂!

卧槽?

合着我刚才的所作所为……

完全是无用功?

是没有任何作用!

没有起任何的卵用是吧?

没有帮到我老婆,还把我自己给送进去了?

淦!

这哥们儿慌了!

这哥们儿怂了!

这哥们害怕了!

咔嚓!

执法人员将其关进屋子!

审判院里面也有临时专门来放置罪犯的屋子!

房间的设置和拘.留.所里面关押犯人的房间别无二至。

这哥们儿双手握着铁栏杆,才悚然一惊!

卧槽!

我这是要唱铁窗泪了吗?

可是电视剧里面还有网络上普法说的话和我经历的为什么不一样?

卧槽!

我没犯法呀?

“哥几个能不能稍微放我一马,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当庭毁坏证据!

法官不是在说可以启用备用证据吗?既然备用的证据还在,那么这就不算是毁坏啊?”

“求求了放我一马,当我是个屁,放了吧!”

“我错了,莪在外面包养的小三,我还没享受呢……”

这哥们儿被关进专门的房间里面。

大声的咆哮着。

然后变成了哀求!

从最开始的嚣张威胁,转变成如同是一只丧家犬一样,呜呜的哀鸣……

跪在了地上!

肥硕而油腻的脸上竟然嗯有泪珠,看起来相当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