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甚至过程全程记录!
于是证人证言就这样出现了!
而且还带视频的那种!
这样的证人证言!
不是一份!
而是!
将近几百份!
如果一人份的证人证言还存疑的话,那么这将近上百份的证人证言!
足以说明事实。
为什么有人会良心发现?
用有网友观看村超之后感叹为什么没有黑哨的一句话,那就是:比赛的双方都知道对方的祖坟在哪!如果敢吹黑哨的话!那么不好意思,隔天晚上好吹黑哨人祖坟就得遭殃!
这是一种威慑。
放在此案件当中的证人证言同理,同样适用!
平时挣点小钱,可能会昧着良心!
但是在这种大是大非之前!
果然还是有人拎得清的!
如果不这样做,怕晚上睡觉的时候,自家祖宗寄梦而来,直接两个大嘴巴子怒骂这不孝子孙……
咳咳咳!
证人证言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和之前的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
嘶!
证据怼脸!
金牌大律师杰森是吧!
你用什么话来反驳?
用什么话来进行遮掩自己的龌龊行为?
名誉权不仅仅会侵害到自然人的,公司的名誉权也有可能会受到侵害。
具体来说公司如果受到的话可能比自然人还要更加严重。
因为公司在外面会存在一个企业的形象,如果名誉权受到损害,使这个形象大打折扣,从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
罗凯展示完证据之后,再次重复自己的反诉的诉讼请求:
“针对以上案件事实,莪方提出以下诉讼要求:
一: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停止侵害我方名誉权,立马撤下其官网的带有侮辱性的漫画!
二: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排除妨害,对自己的先行行为进行赔偿,对我方的商誉产生负面影响,我方索赔千万!
三: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公开进行道歉,道歉声明挂在官网上,持续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本案当中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日不落博物馆进行承担!我方陈述完毕!”
罗凯说完自己的诉讼请求!
放下了手中的反诉起诉书……
诉讼请求一环扣着一环!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商誉名声这玩意儿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无所谓!
但是在法庭之上就很重要!
因为很重要很难量化,所以才可以提出1,000万的赔偿!
至于判不判觉无所谓。
反正提经济赔偿的原因是为了落对方的面子。
在日不落博物馆这个层次。
百年老店的价格可不仅仅只值1000多万……
这些年强盗的后代,可是没少花钱来讽刺自己老祖宗所做的事情。
所花的资金至少是将近快小百亿了。
毕竟毕竟强盗的子孙再穿上西装之后,还是要装文明人的。
要脸。
我方可以提出要求1,000万的赔偿啊,没问题啊。
和日不落博物馆之前提起的1,000万所谓的一个月展览损失费用形成了先后映衬。
不多不少。
刚好就是这个数。
要说不是故意的。
咳咳咳!
这怎么能说故意呢?
这是巧合!!
罗凯代理自己的当事人,收藏馆!
要求对方道歉,并且进行经济赔偿!
让对方出血的同时又按着他的头道歉!
想想看吧,日不落博物馆,那么大的一个博物馆,在全世界都赫赫有名的存在!
但是竟然有一天弯下了腰,低下了所谓高贵的头!
向炎黄一家名不经传的收藏馆进行道歉……
说我错了,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进行名誉上的侵权!
让百年的老字号道歉!还要赔钱!
丢脸丢到家了。
嘶!
这脸丢大了。
丢大发了。
不但原本的追回文物之术打输了官司,还被对方当庭起诉!
狠狠的打脸。
啧啧啧!
谈笑之间,攻守异形!
让在场的人直呼过瘾。
这官司的下半场很过瘾啊。
很有看点。
但是更有看点的来了……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按照法定的程序继续进行:“日不落博物馆一方,你方在本次反诉案件当中充当的是被告的角色!”
按照流程由诉讼的原告方陈述案件事实案件理由并且简单的举证之后。
那么接下来就到被告方发言了……
“在本次名誉侵权之诉当中,你方可以对xx收藏馆一方提出的名誉侵权反诉各方面进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