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亡筵席

暮雪寒衣 东边的秋 1092 字 14天前

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战伐有功业,焉能守旧丘?召募赴蓟门,军动不可留。千金买马鞍,百金装刀头。闾里送我行,亲戚拥道周。斑白居上列,酒酣进庶羞。少年别有赠,含笑看吴钩。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平沙列万幕,部伍各见招。

刘茂忠兴冲冲地参加了穿越大军,他不是魂穿,而是身穿,从一个三十六岁的大伙子穿越成一个十岁小男孩。

他沿村乞讨,讨了很久,讨到一家只有一个七岁小女孩生活的家里。他留了下来,他与她共同生活了五年。

第五年,十五岁的他,被抓了壮丁。村里造册,县衙入籍,然后直接被送到前线后方;训练,训练,一直训练到前线告急,他们这批‘千锤百炼’出来的新兵蛋子就会被带到战鼓咚咚的前方。

刘茂中所在军队,全部是本县老乡。但人员却非常复杂,有农村娃,有土匪,有狱犯……农村娃,指的自然是刘茂中这类人了。

之所以从家乡出发到前线这个地方还没有被折散,是因为老乡与老乡之间更有凝聚力。打起仗来会更勇猛更团结,其情在理谁也不愿看到自己身边的老乡倒下。

战争结束,平平安安回家去,以后铁哥们一般喝酒谈笑,怡乐晚年,岂不快哉?

当然,这是朝廷的表面恩情,真到战争结束那一天,百分百会被折分到其它军队。

这里面的奥妙可深了,第一要素便是提防经过战火涅盘的人造反。

老乡不分离,刘茂中亦得到了一个好处:那就是,‘思乡’的情削弱了不少。

周围都是‘家乡’语言,而且年纪大的人处处护着他们这些小不点。闷时,拿他们调侃,有事时,派他们去干,上上下下一片融洽。

如此‘轻松愉快’的日子,享受了半年多;终在第七个月,轮到了他们上战场。几十万人,脚步锵锵,战鼓咚咚,震撼,害怕,刺激,失禁……百般滋味充盈在身与心上。

刘茂中不惧怕八卦阵,长蛇阵,鱼鳞阵……他害怕的是毫无章法的两军对垒,一个冲锋,十成十皆成齑粉。

能生存下来的人,必是吉星高照的厚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