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只要,能够让姜妩去死……

林望觉得,像姜妩这样随随便便就能欺负的人,不过是他动动手指便可以轻松摆平的。

至于林母他们在姜妩身上吃了亏,那是他们笨,是他们没用,而他就不一样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是林家的孩子,但对于那个家庭,他打心里就厌恶至极,他觉得无论是林父还是林母,都愚蠢得很,还有他那个弟弟林天,因为从小就跟在林父林母身边未曾离开过,性子更是随了他们,一样蠢不可耐。

唯独他,注定与那几个人是不同世界的人,所以这么多年,他都不曾回过那乡下。

平日里对于林父林母的电话他都是敷衍了事,如今他们出了事,他感到无所谓之余,还觉得庆幸,庆幸他摆脱了那几个空有脑袋的人。

倒是省了他不少的功夫。

即使林母他们是栽在姜妩的手上,可他对姜妩的印象,仍旧停留在小的时候,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他不懂为什么聪明如苟蓉蓉,竟然也会在姜妩那儿一次又一次地吃瘪。

他与苟蓉蓉,很早就认识了。

他向来聪明,姜明诚和许曼青当初将还在襁褓中的姜妩交给林母养育,林母这么多年把那本该给姜妩的钱占为己有,他便知那个小女孩会给他的未来带来生机,他早就想离开那个落后的村子,对林母洗脑后他成功来到了安城读书。

带着,那属于姜妩的钱财,他在安城过得风生水起。

与苟蓉蓉的相识,源于初中。

彼时他们同校,他知晓林母曾经在姜家工作,又听闻了当时还是姜蓉蓉的她,一查,很多事情便已明了。

之后,他毕业就留在了安城,没再回去。

金钱让他沉沦,这些年他用着那些林母转过来的钱,混出了些许的名堂,只是他自知在安城斗不过那些名门望族,他走的,是灰色地带。

人畜无害的外表让很多千金为他所倾心,这些年在他沾上的人命不少,可他是丝毫不慌。

若不是他有点本事,苟蓉蓉是万万不可能主动爬上他的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