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3)生死约定

双桥 文成公主 1677 字 12天前

生活就是很多事情做了也后悔,不做也后悔,十五年前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年才俊,曾经和金忠在000高地为伴。

造化弄人如今金忠还没有安放,他一落千丈。

十五年前他和金忠都在回避一个抉择,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些困难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咽下去。

有一个抉择就是如果在哀牢山牺牲了,是埋在西南陵园?还是回到家乡?

当A军军长视察A师417团四连时,戈壁籍的战友金忠首先表达这个讳莫如深的观点:“军长我们要活着回到家乡,阵亡了也要回到家乡。”

结果金忠战友的这个提议被A师417团全体通过,一个军人要么战死疆场,要么回到家乡。

A军军长为了不影响士气,在军部大会讨论通过,所以才有这样的麻烦事。

现在的刘世雨有一个尴尬的身份,他不是战场归来的英雄,而是贪官刘世杰的弟弟,也是战友金忠的骨灰事主,是善后管理者合法监护人。

他刚把金忠(骨灰讳)带回家乡,又是他哥哥刘世杰一手经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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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刘世杰可以玷污战友金忠,金忠骨灰寄存在金城殡仪馆就是十五年,金忠还没有入土为安。

金忠踏出家乡第一步,人生末路的最后一步也从家乡终结。

家乡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冠,他本可以安静的躺在家乡,哪知家乡是一个年久失修的老屋,不曾安放他。

一个男人的顶级魅力是什么,见过世面后的平和与豁达,能够坦然的面对成功的众星捧月,也能坦然的承受失败后的门庭冷落,能接受贫穷转为暴富后的得意忘形,也能理解小人得志后的傲慢失探,众生百谈皆有因缘。

所以刘世雨在黑山村彷徨,他放下身段割沙葱。

他割沙葱还算熟悉,幸亏少年时,给牛割过草。

他左手攥住沙葱,右手用镰刀轻轻一割,沙葱茬上冒出水珠,裤脚湿了,左袖沾满水珠,沙葱嫩的滴水,偶尔几片沙葱上叉出沙葱花,艳艳的紫色花瓣,飘在沙葱捎上。

他把沙葱放在田埂上,刘黑子用马莲草捆住沙葱,刘黑子小心翼翼的抱着沙葱,捆扎好沙葱,打包,装箱。

太阳升起来了,一缕缕金色阳光洒满了大棚,映射在翠绿的沙葱上,大棚里泛着雾气。

刘世雨的脸上出现汗珠,感觉胸有点闷。

“刘哥,快点割,戈壁的早晨迟,太阳就爬出来,大棚就象蒸笼,在大棚里面呆不住”。

刘黑子知道沙漠的太阳就像魔鬼,变幻无常,刚开始还比较温柔,不一会儿就毒辣,大棚里热得进不了人。

“你小子,真把我当雇工了”。

刘世雨悻悻地做上皮卡车,内心有点失落,自言自语说:“金忠,你把黑山小学牛皮吹的神乎其神,你的母校黑山小学,只有一名老师,那个金小茗冥骨不化,不给你写祭文。”

也罢,我另找人写祭文。

他在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也没有放弃,但是有一种愤懑堵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憋得难受,而且内心恐慌。

黑子驾驶着皮卡车,在黑风口转了弯,上了柏油马路,黑子驾驶汽车省事了,就和他搭腔:“刘哥今天我们是给戈壁酒楼配送沙葱,那个酒楼的沙葱炖黑鱼是招盘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