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正义使者

星之羽 所愿即所得 2762 字 11天前

“有没有传给其他人。”

“我确实不清楚,他跟我说现在有很多买家,高价收。

他说他认识的熟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叫虎哥的买家,让我跟他一起去,我不敢,我知道这是违法的。

他就威胁我,说我也参与了,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我不去,他就说事是我做的。我不敢,我怕背处分,也怕别人知道,只好陪他一起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陈翊走到躺着的人那,用脚尖碰了碰他的腿:“第几次做这种事了?”

“要不是被停了零用钱,我才稀的做这种事。我也是冲昏了头,被人忽悠了。”

“被你们跟踪的女生,你们怎么认识的?”

“不认识,是一个社会混子告诉我的,说了她每天必经之路,说她家父母都不管她,就算出了事也没人给她出头的,没人在乎。”

“真是畜生,人家跟你穿着一样的校服,就算不认识那也是同学。就该送你们去吃牢饭。”

“别,千万别,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千万别说出来,”刘叶旁边的那个人声泪俱下的忏悔。

他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我真的知错了,我错了,能不能给我补救的机会。”

“你个怂货,能不能有点出息,我们都还没成年呢,他能对咱们如何?”

犯罪之前好歹也看看法律条例,哥给你普普法,看看你们都犯了哪些罪。

1、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以上的规定从重处罚。

你们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别是如果照片内容涉及淫秽物品,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你们所作所为,以上的每一条都符合。

知识点呢,给你们普及到了。

接下来就是你们为自己减刑的机会了,如果报了警,你们可就没有以后了,就在监狱里悔过自新吧。”陈翊难得的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字。

在听到坐牢的时候,他们明显都怂了。

就是要摧毁他们的心理防线。

刘叶旁边穿着校服的男生已经吓傻了,声泪俱下:“我错了,我不该被他一胁迫就跟他同谋的,我真的不知道会这么严重。

而且,尾随人家的时候,我就是在门口把风,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做,都是他做的。”

呜呜呜……

“你呢?怎么想的,交出备份,跟受害者私下协商,还是去公安局说清楚。”崔文浩在旁边踢了一脚躺地上装死狗的人。

那人默默掏出了手机,崔文浩一把夺过,打开相册,最前面的一部分照片不堪入目。幸好女孩的脸被凌乱的头发遮住了一大半。

“除了卖给虎哥的那部相机,有没有将里面的内容发给过别人。”

“没有。”

崔文浩一边骂败类一边删除,然后翻了手机上下载的所有社交软件,确定了没有发送给别人,没有隐藏相册。

才将手机扔给他。

刘叶问了旁边的人,“你呢?”

“我什么都没有,他要给我发,我不敢要也不敢看。”

“还有其他的备份呢?”

“相机被虎哥买断了,拍的时候就是那个相机。剩下的就是我的电脑上有几张,再没有了,没有转卖过,也有没有传播出去。”越说越小声。

“还有谁看到了?”

“再没有人看过。”

“那个女孩是哪个班的?”

“我不太清楚。”

“有没有侵犯她?”

“没有,绝对没有,我对女生没兴趣,我就是在游戏上面花的钱太多了,我妈停了我的生活费,才想出这种……”

“下三滥的东西。”崔文浩在旁边气急败坏,真想揍死他算了。

这种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为了让陌生无辜的人遭受侵害?太不公平了。

“好,就只剩电脑上的。走吧。”陈翊道。

“啊~去哪?”

“去你家啊,还他妈能去哪?”

“现在?我妈知道了会打死我的……

“打死活该。”

“能不能再等一会,第一节课完了,等我妈上班了再去可以吗?

我错了,我就是脑子一热……临时起意……脑袋一昏就做了。”

周三早上是校庆的开幕典礼,你们俩必须得公开道歉。

“那岂不是会被别人知道?”

“那就找个不让别人知道的理由,道歉是必须的,还得让当事人听到,听懂,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