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宿命之战

治安局办公室的灯光下,雅拉·伊修达尔认真翻阅着文件。她今天穿了一身居家衬衣,换下了那套埃及风情的服饰,看上去更像个女白领。

门在这时打开,纳姆毫不客气地走了进来,半躺在沙发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啊~舒服,伊凡的家人总算安顿好了。终焉这群家伙,真是让人不省心。”他摆出葛优瘫的姿势,懒洋洋道。

雅拉看着弟弟懒散的模样,嘴角露出宠溺的微笑,伸手打开旁边的保温盒,提出一个袋子,晃了晃道:“吃晚饭吗,给你留的。”

说是晚饭,但实际上已经算是夜宵,因为现在早已进入午夜。

“哇,多谢姐姐大人啦!”纳姆如同安了弹簧似的从沙发上蹦起来,抢过盒饭打开,顿时嘴角差点流下口水。

盒子里是他非常喜欢的猪肉盖浇饭,棕色的汤汁上点缀着鲜绿色的葱花,雪白晶莹的米饭吸饱了汤汁,令人食指大动。

纳姆直接掰开一次性筷子,埋头大吃起来。

“这儿还有味增汤,慢点,别噎着!”雅拉嗔怪一声,伸手将纳姆头顶的刺客兜帽拉下来,“都吃饭了,这身刺客斗篷就没必要穿了。”

纳姆擦了擦嘴角道:“习惯了,不穿着斗篷感觉不踏实。”

雅拉微微沉默了一下,她很清楚纳姆喜欢穿刺客斗篷的原因。

他们的父亲是埃及军政界的司令,一个有着铁血作风的军人,管教孩子就像对待手下那些兵一样毫不留情。

纳姆作为家里的独子,从小到大的每一分钟都被精确计算好,早上六点起床晨跑半小时,八点到十二点学习决斗,十二到十二点半吃午饭,下午一点到四点学数理化之类的通识教育,晚上七点到七点半散步放松,八点到十点练习冥想,和太阳神的意志沟通。

从五岁到十四岁的这九年,纳姆都被强迫执行着这样机械式的生活,枯燥而乏味。

大概是纳姆十岁、雅拉十七岁那年,姐弟俩偷了家里两件做祭祀用的白色斗篷,披在身上后瞒过家族成员,偷偷溜出了家。

那是纳姆第一次看到外面的集市,他玩得很开心,喝了埃及特产的甘蔗汁,看了伊修达尔家族世代守护的金字塔,还带回了一堆小饰品。

当然,偷溜出去的后果是严重的。两人被家族关了整整十天的禁闭,作为男孩的纳姆还被父亲用皮带教育了一番。

雅拉记得,父亲一边体罚脱光上衣的纳姆,一边冷若磐石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