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发光,金灿灿,黄闪闪的黄金!
只有王华维持住的脸上淡然的神色,拥有大量金子,与是否贫穷落后完全是两码事。
有钱你也得买得到东西才行!
扶桑四岛且不说,眼前的对马岛就属于物产贫瘠的区域,以往他们凭什么能够和朝鲜年年交易来几十上百艘船的物资?
还不就是倭人国土之上大把的金银矿产。
面对俞志辅脸上的惊叹,王华脸上也勾起一丝笑意。
且不说石见银山,光是眼前这对马国宗氏之“豪气”,大概就能证明自己此前所言“扶桑”盛产金银之真假了。
对于这份证据,王华初步表示满意,并且在宗将盛的再三恳求之下,留下了它们准备细细检验,以证其清白。
但回到已经被占领的老巢后没多久,宗将盛就收到了王华对对马国的处置决定。
《对马条约》:从今日起,王大真人以每年一两银子的价格向宗室租借对马岛南部,租期一千年。
在租期之内,王大真人拥有对马岛南部堪称没有上限的特权,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初夜权……
为了保证上述的目的,《对马条约》中有详细的数百条细则论述,并且最后还有一句:本条约的最终解释权归王大真人所有!
面对这种不能再蛮横的态度,宗将盛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至少签订这玩意儿之后,宗氏在对马国的治所被还回来了,毕竟那边已经处于对马岛北边了。
宗将盛对此甚至生出了侥幸之念……
当然,条约不条约的,其实也只是王华的恶趣味。
他当然不可能被这些条条框框所限制,吞并整个对马国是既定的现实。
至于这条约到底会不会起作用?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王大真人并不在乎!
反正又没打算真的让对马国宗氏继续存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