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金并咬牙闷哼,满头大汗。
他的胸膛上被触须烙下一个炽热的印记,形似盘绕的根须,这是神之律法的痕迹。
林德以永恒变形术,使得律法的力量蔓延到金并的过去。
莫拉之书缓缓展开,大乐章的恢弘乐谱如海潮一样流淌起来。
……
威尔逊的父亲是个野心勃勃的帮派混混,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与道德法律无关,抢劫银行,盗窃财物,或干些其他鸡零狗碎的黑活,试图靠敢打敢拼的精神挤进帮派圈子。
多年后,他如愿加入了纽约当地的黑帮,不久便死于一场街头火并。
事业无成的他就开始酗酒,醉酒后便会家暴妻儿,威尔逊的童年记忆是皮带抽打的噼啪声,母亲的尖叫和痛哭,还有身上如着火一样的痛苦。
父亲每次清醒过来都会哭着向他们道歉。他不在家的时候,母亲会拉着威尔逊向上帝祈祷,乞求自己的丈夫不再酗酒。
以前威尔逊不理解为什么父亲喝酒前后的性情迥然不同,后来他隐约意识到,或许父亲的心中一直藏着愤怒暴躁的火焰,时刻都想毁灭自己,也毁灭周围人。
由于天生臃肿,威尔逊被社区里的其他孩子嘲笑排挤,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同。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他接受像样的教育,所以成天独自一个人在街上溜达闲逛。
许多和他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年轻人陆续投身不法勾当,当起了纽约的绿林好汉。
威尔逊也曾试图帮父亲进行犯罪活动,比如抢钱的时候多拎个箱子什么,可一旦他从事这些工作,立即就会止不住地呕吐,这是个从小的毛病。
由于怪病缠身,威尔逊不得不黯然退出犯罪道路,一颗未来的黑道巨星陨落在呕吐物里。
父亲横死街头的那个夜晚,威尔逊感到心头的一截锁链断开了。
他不再向上帝祈祷。
一无所长的威尔逊给自己改了名,他现在叫菲斯克,决心用这个名字开启一段全新的人生。
无法从事犯罪活动的菲斯克想到的办法不是去钻研正道,而是试图找到法律漏洞,以此规避自己的怪病,于是他开始学习法律和法学。
事实证明,他其实有一颗相当灵活的头脑,这在学习过程中帮了他很大的忙,哪怕错过青少年最佳的学习时期,菲斯克依旧在很短的时间里掌握了许多专业知识,他精通法律和计算机技术,对金融和资本运作有天然的敏锐嗅觉。
菲斯克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赚钱的果然还是违法活动,但不同于街区黑帮从事的小打小闹,真正违法者们在华尔街的高级写字楼,在市政厅和白宫,这群人钻法律的空子,一次赚到的钱换算一下,需要让领最低工资的普通人从石器时代打工到工业革命时期。
野心勃勃的菲斯克在九十年代尝试了做空股票,导致数个工厂倒闭,上万名工人失业。
那天,菲斯克迎来了人生中最惨烈的一次呕吐。
此后的一段日子,菲斯克没法进食,直到把所有不义之财捐献出去,帮助失业工人重新上岗,这才缓过来。
菲斯克继续尝试,继续惨败。终于他泄了气,并为此浑浑噩噩了一段日子。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名为凡妮莎的女人,那段日子菲斯克在一家远洋贸易公司做法律顾问,凡妮莎遇到了一些债务问题,公司恶意克扣了她的薪水,因此向菲斯克寻求帮助。
说实在的,因为庞大体型,极少有人愿意亲近菲斯克,但凡妮莎却是个乐观到有些傻气的职场女性,她大概从未体会过被伤害的滋味,不懂得对人保持戒备心。
二人相识不久,凡妮莎就发现了菲斯克惊人的才气,他们尝试着约会,然后正式交往。
一次缠绵后,凡妮莎得知了菲斯克的怪病,当时她笑得很爽朗。
“你在嘲笑我?”菲斯克半开玩笑地试探。
“不,当然不是,亲爱的,我觉得这很好。虽然替你的遭遇感到难过,可这也许恰恰证明了你从心底里是一个极具正义感的人。”凡妮莎亲切地抚摸金并庞大的头颅,就像在抚摸一头大狗熊,“可能上帝在期待你做善事呢。”
菲斯克从未想过自己居然还可以做善事。他从小领悟的道理就是,服从规则的人软弱可欺,挑战规则的人则强大可敬。
在凡妮莎的鼓励和引导下,菲斯克渐渐看到了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他们都在规则下谋生,这并不软弱可耻,反倒有让人惊叹的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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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开始替农民和工人打官司,案件涉及公司侵占农民的土地,污染环境,压榨海外劳工,生产卫生不达标等等,不但耗时费力,并且没有任何油水可榨。
得益于菲斯克的强硬手腕和精妙才华,以及对罪行的极度敏锐,他在法庭上屡战屡胜,许多时代乱象在他和一群同事的努力下得以暴露在公众视野下,通过司法程序得以矫正。
菲斯克被称为律师事务所的头号人物(Kingpin,谐音金并),带领一群心怀正义的律师对抗社会不公。
金并与凡妮莎互相扶持,很快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一年后就有了孩子,起名为理查德·菲斯克。
随着事业发展,金并被许多公司和政客视作眼中钉,针对他和妻儿的人身威胁从未停止。
金并一度想要抛下工作,带着凡妮莎与理查德退隐。可如今他已经放不下全美的穷苦人了。
事情终究走向了丑陋,一场有预谋的车祸带走了凡妮莎与理查德,身受重伤的金并在报废的车里拖出妻儿,只有妻子凡妮莎还有最后一口气,她依旧像是从未受人欺负过一样,笑得很爽朗,“答应我,亲爱的,永远不要……放弃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