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
魔都,华新生物基因研究所。
凌霄穿着一套清洁工的服装,出现了在研究所内。
瘦削的身影,俊朗的五官,再加上一股复杂抑郁的气质,让研究所里不少女研究员都看呆了。
“小凌,你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想着当清洁工来着了。”
旁边大妈看着凌霄摇摇头,不解道:“这份工作又苦又累,工资又不高,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沈姐,我有我的苦衷。”
凌霄沉默许久,最后苦笑了下。
事实上。
凌霄是在一天前,成功应聘当上华新生物基因研究所的清洁工。
工作是市医院的陆大夫帮他找的。
而之所以选择来到这家生物基因研究所当清洁工,自然是为了“学习”而来。
这也是凌霄作为普通人,在现实中能够有限接触到药物研发的渠道了。
……
与此同时。
泰和集团总部,一间医疗室内。
赵曼躺着一张医疗床上,旁边一名金发白人教授神色严峻的说道:“赵总,正常人血小板是100多,但现在您只有60几,显然这一年来您都在服用咱们集团生产的特效药,虽然有用,但终归治标不治本。”
“后续也有恶化的风险,所以我建议您还是尽快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要不然,我建议您暂时远离工作,在家静心疗养一段时间。”
听着自己高薪请来国外教授的医嘱,赵曼陡然遍体生寒。
她不想死。
更不想丢掉手上掌控的集团大权。
“我知道了,给我再打一针特效药。”
赵曼重重说道。
伴随着白人教授将一针药剂注入赵曼体内,赵曼这才觉得身体舒服了不少。
可笑的是。
这一针“特效药”,是泰和集团药物研发部,根据赵曼体质,再依据病症“再生性障碍贫血”,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研究出来的特效药。
前面她还在凌霄面前义正言辞,表示泰和偌大一家药企不会因为个人利益而研发一款不受众的小众药物。
但涉及自己的生死。
赵曼自然不管了。
生病了,穷人先死这句话,在这一刻以无比血淋淋的景象阐述了出来。
“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不能就这样死了。”
将私人医生和护士喝走后,坐在安静的医疗室里,赵曼眼中闪过一道恐惧、不甘。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是有缺陷和污点的。
一段失败的婚姻,一个废物前夫,再加上一个……身体生理上有大缺陷的女儿。
是的。
在赵曼心里,前夫和女儿就是她人生的“污点”。
这让高傲如白天鹅的赵曼,始终无法接受,于是在女儿确诊了渐冻症后,赵曼选择了逃避,冷漠的应对这一切。
“我之前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凌霄这样一个普通人,跟他结婚生子!”
“我的基因肯定是没问题的,就是凌霄那边的原因,才会生出一个渐冻症女儿!”
“爸妈差点因为这个渐冻症孙女剥夺我的继承权,要不是我见机快,早早和凌霄离婚,总经理的位置哪里轮到我坐。”
“可是……我好不容易获得父母认可,即将执掌一家百亿企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我得这样一个病!”
想到这,赵曼脸上浮现病态般的怨毒。
“这不能怪我,女儿也是我生的,是我给了她生命。让她捐一点骨髓又不会死……而且……她都已经快要死了,骨髓留着也是浪费,倒不如……”
“没有骨髓移植做手术,我是真的会死!”
“这两年,我没见女儿,但那是因为我有苦衷的啊!我也生病了啊!”
”而且我给那废物邮寄了不少药物,请了不少专家去看给她看病,不是我不给她治,是这病,真的治不了啊,所以不能怪我……”
赵曼疯魔一样呢喃着,眼眸闪烁精芒,思索着接下去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