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利克往床上一躺:“我有点累了,接下来交给你了。”
玛格丽咬着银牙嗯了一声。
她缓缓俯身,爬到多米利克身上,顿时裙摆飞扬,引吭高歌: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腰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一曲终了,只剩余音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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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传来几声狼嗥,无人说话。
布蕾妮坐在岩石堆旁,倒不是担心安迪口中的怪物“吧唧脚”,而是担心身后是否有追兵追来?
他们终究会来的,她对此确信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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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和她不仅从马厩偷了两匹马,还在边门杀了一个守卫。
血泊中的死者,迟早会给人发现,接着便是大叫大嚷,然后派出追兵。
“国王之手”多米利克·波顿自然不会亲自追来。
他会躺在床上,或者在女人身上发号施令。
追兵多半是他身边经常出现的那名戴着狗形头盔的骑士。
有人唤他“猎狗”,据说是来自西境的某个小家族,家族的纹章是黄色背景上的三条黑狗。
这让布蕾妮有些不安。
狗跟狼一样,从来都是追踪的好手。
“你一直不睡吗,小姐?”一旁的安迪问道。
“睡不着。”
“我也是。”
两人都没有睡意,相互讲起了故事。
这次是布蕾妮开头。
“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
比如我们塔斯岛,吟游诗人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称他为‘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
安迪使劲摇头,“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无比的战士,连天上的处女神都为之倾心。
于是,处女神送给他一把魔法剑,作为爱的信物。
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之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它的一击。
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
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这把剑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安迪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法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布蕾妮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让安迪笑得更厉害了。
他微微撇头:“小姐。要我说啊,假如加勒敦爵士叫仇敌遇上,世间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
‘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
安迪逗笑了自己。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
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
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
传说他曾用那把剑杀死一条龙呢。”
安迪不为所动:“我也跟龙搏斗过,只不过在梦里。
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这样它每次喷火都会烧到自己的屁股……”
……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还好岩石堆足以遮蔽风雨。
两人讲完各自的故事,一起吃了一顿冰凉的夜宵。
安迪真的很幸运。
他忠心耿耿的仆人,不仅给了他一袋从厨房偷出来的面包,还有黄色的硬奶酪。
这让两人晚上不至于空腹睡觉。
夜间的温度越来越低,苍白的迷雾于河流水面上弥漫。
安迪躺在地上,裹着斗篷,睡在潮湿的岩石堆中,发出轻微的鼾声。
他手中握着一块奶酪,似乎只吃了一半就睡着了。
从高庭逃出来,又连着赶了几个小时的路,两人早已疲惫不堪。
布蕾妮也感觉身体越来越沉。
她明白自己像安迪一样需要休息,可她哪敢呀?
如果睡着了,也许等睁开眼,敌人就出现在眼前。
没过多久,布蕾妮开始像风中的蜡烛一样摇晃起来,眼皮逐渐加重。
有那么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接着又猛然睁开。
我不能打瞌睡,她对着自己无声地呐喊,我不能。
她用手指狠揉眼睛,把它撑开,又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