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不止第一次

这也是很多地方不愿意适用庭前会议的原因之一,一不小心讨论的问题就超出范围了,到时候再被别人挑出毛病,这个庭前会议就白开了。

但起码就这点来看,宁去非对这个会议的把握还是比较到位的,防止在正式开庭前侵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看来试点没白试。

任真心里对这个法院的观感又好了一些,冲法官摇了摇头:“我不是要提交辩护意见,我是对执法机关和公诉机关在各个阶段的程序有问题。”

“哦?”

宁去非来了精神,这妥妥的就是应该放在今天讨论的事情。

看来今天这个庭前会议没白开!

任真把手里的材料递给宁去非,然后又给对面的高奇林递了一份。

每张纸上的字不多,但是非常简洁,后面还附了相关证据,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任真的问题在哪。

“第一点,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但是根据询问笔录的内容,以及被告人的陈述来看,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时,并未告知宋家乐其有此项权利。

这直接导致了宋家乐对自身处境认知错误,甚至以为自己是在接受行政拘留,何其可笑?

这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赤裸裸的侵犯!”

反正庭前会议不是庭审,侦查机关又没在场,任真的话没有丝毫客气,让法官和公诉人脸色稍稍变了变。

虽然被指责的不是他们,但同为公务人员,这律师多少有点不考虑我们的面子吧?

“宋家乐,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没有告知过你可以委托律师吗?”

宁去非问了一句,同时翻到了后面询问笔录的复印件。

“没有。”

宋家乐摇头:“不止第一次,每一次他们都没告诉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