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治理之议9

刘鑫这边的事刚刚消停下来,夏浚洲那边却出了更大的幺蛾子。

事情发生在谭家村中,谭正源的房子让人给烧了,连带着妻儿一起葬身火海。

说起来,谭弘业、谭桢父子虽为大户,但在卖地一事上,对形势看的很清楚,一直十分配合,总归有银子拿,就没必要和华兴人为敌,以免落个家破人亡的结局。

只是家里人口众多,这几日因为分银子的事情,闹腾的厉害,谭正源作为村中代表,也是居中说合,尽量让事情平稳落地,毕竟付家的下场摆在那里,大家乡里乡亲一场,最好别走到撕破脸那一步。

实际上,和华兴人对着干,只能是死路一条,在这一点上,谭弘业、谭桢父子意见一致,看的最为通透,但家里的其它人却不能理解,争吵更是不断。

从谭弘业的角度来看,即便是得了银子,也不能轻易分家,大家种地的种地,经商的经商,想要外出务工、从军的,家里也不会阻拦,但在具体行动上,还是要以家族为要,不能分银子散伙,各奔东西。

作为掌家之人,谭桢对父亲的决策举双手赞成,毕竟在华兴人的地盘上求生存,谭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争取到最大利益。

当然了,此项决策的最大受益人,肯定是谭弘业、谭桢一脉,家族其它人却是受损严重,怨气自然不小,矛盾因此而起。

最先提出反对意见的便是谭弘业的两个弟弟,他们诉求很简单,既然无法与华兴对抗,那就干脆分家,凭啥银子由老大一家掌管?他们两家的日子谁来保证?至于种地,那是不可能的,从小也没干过那活呀?

和两位叔叔的想法一致,谭桢的弟弟谭榉也赞成分家,之前在族中,他主要负责家丁这块,如今华兴人得势,不允许大户私养家丁,他再想在村中横行已无可能,落魄之局指日可待。

分家之后,谭榉准备拿着银子前往州城,即便是做生意,也不能吃华兴人的剩饭,将来若是有机会的话,反攻倒算才是应有之义。

经此大变,一向稳重的大哥谭桢,在谭榉眼中,已和懦夫无异,根本没有能力护佑全家安全,如今捏紧银子不放,分明就是不给别家活路嘛?

说白了,谭弘业、谭桢父子集中力量,全力维护家族不散的决策,在其它人看来,根本就是自私自利,不顾其它家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