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尸斑色淡,呈淡红色。
3、鸡皮状皮肤,皮肤受冷水刺激后,毛发收起,此现象常见于抛尸于水。
4、由于女尸手掌、足底被浸软,溺水时间为4天左右。这是根据此季节溺水浮尸的常规现象来判断。
5、体内无精斑存活,但有安眠药成分。
6、尸体全身无明显印记。
7、死亡原因倾向于他杀。
张明补充道:“从胃肠有溺液这一点来看,死者入水前可能将溺液及其混杂物咽入胃内,并进入小肠。她溺水时间较长,因为溺液从胃肠渗入到腹腔。假如死者被杀后抛尸入水,在水压较大时,也可能有少量溺液压入胃内,但不会进入小肠。死者由于在溺水过程中剧烈挣扎呼吸,引起两侧胸锁乳突肌等出血,证明死者是活着被推入水里的,从死者吸入硅藻来看,更证明了这一点。”
“知道了,也就是说死者是在6月9日那天吃了安眠药之后,被推入水中。她在水中醒了过来,不停地挣扎,吸入了大量的河水。可能是因为她不会游泳,或者别的原因,最终溺水而死。为何死者死后四天了才被发现?她是谁?从哪里漂来?为何被杀?”田春达思索着说道。
########
田春达召开专案组会议,对案情作了全面的分析。首先确定死者是被人谋杀的,而凶手极有可能是死者的熟人,所以死者才会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下了安眠药。由于时间关系,目前对死者胃内的溶物还没化验出来,暂时无法确定她生前具体吃过什么。
要从速破案,首先得找出尸源,其次确定死者从何处落水。重案组把这个案子定名为“7·2漂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