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心里对工农兵大学的印象并不怎么好,觉得现在上大学的人,鱼龙混杂,真正有实力的人还是比较少,大多都是靠关系混进去的。

只不过以他的身份,这种话他不好说出口就是了。

程明月盯着李云笙看了好几眼,突然开口问道:

“李警官是哪里人啊,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咱们本地人呢!”

李云笙笑了笑,不答反问:

“这么明显吗?怎么很多人都会问我同样的问题?”

“那是自然,你的普通话说的太标准了,而且通身的气派一看就不是我们这种小地方能养出来的。”

程明月也没有扭捏,直接笑着说。

李云笙:“……”

他的普通话太标准了还成了暴露他身份的原因了。

李云笙对上程明月笑意盈盈地眼睛,鬼使神差的说:

“我家是京市的。”

“京市的,你竟然是京市的!”程明月喃喃自语。

李云笙只以为自己是京市的身份让程明月惊讶,却不知程明月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

在书中有个男配就叫李云笙。

他家是京市的名门望族,因为不满家里给他定的亲事,就赌气只身来到向阳镇这个又穷又偏僻的地方。

也就是在这里,他遇上了他的一生挚爱——女主陆瑶。

之后李云笙就像是被下了降头一样,又是给陆瑶送钱送资源,又是一路为她开了不少红灯,甚至为了陆瑶才同意跟家里定给他的那个姑娘成亲。

总之是舔了一辈子,最后甚至出任务牺牲的时候手里还抓着陆瑶送给他的一片心形树叶。

他到死也不知道那片树叶只是陆瑶随手在路边捡的,他却一直视若珍宝。

李云笙舔狗的一生,可笑的让人心疼!

程明月看着一身正气的李云笙,怎么也不能把他跟书中的那个舔狗联系在一起。

也许是程明月的目光太过强烈,李云笙终于察觉出问题了,他皱了皱眉问道:

“程同志似乎对我的身份很有兴趣?”